公共交通正常运营,不仅讲究时效,而且还要保障安全。据了解,广西梧州一名男子擅自闯入高铁封闭区。在内行走、逗留,严重影响动车组行驶,致18列动车晚点。
4月3日,南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通报了今年一季度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行为的15起典型案例处罚情况,最高被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从通报情况看,此次违反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例分为七类,分别为:违法穿越铁路线路1起,违法进入高铁封闭区域2起,在铁路线路上置障1起,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或挖沟(坑、穴、井)5起,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放飞无人机2起,违法扒车1起和破坏,损毁铁路设备设施3起。
此次通报中,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或挖沟(坑、穴、井)的案例最多。其中2月16日,某工程公司未与铁路部门联系和协商,擅自在湘桂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存在侵占铁路用地行为,并造成铁路防护网、防撞围栏被损毁。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施工负责人汤某勇行政罚款1000元处罚,并责令该工程施工单位停止违法侵占铁路用地行为,立即修复被损毁的防护网和防撞围栏。
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有1起,即今年3月26日,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胜西村村民黄某某,擅自从南广铁路K324+650处进入高铁封闭区行走和逗留,影响18列动车组晚点。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黄某森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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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中,2起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放飞无人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包括电气化线路供电接触网设备)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的规定。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罚款各200元处罚。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节日临近,铁路沿线居民祭祀、出行等行为增多,容易发生擅自在未设置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或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以及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等违法行为,不仅会危及铁路运输安全,也对违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铁路部门提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温馨提示:铁路的安全畅通需要你我的共同守护,如果需在广西铁路附近砍树、开挖等作业,请提前拨打96116咨询;若发现广西铁路有滑坡、泥石流、轻飘物侵入线路,或者人员、大牲畜进入铁路,请立即拨打96116,铁路部门将给对发现隐患和防止事故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