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简的人员会像当年企业改制那样,拿补偿金走人吗?#
党政机构改革,要求精减5%的编制,那么被精减的编制,会裁掉对应岗位上的人员吗,尤其是公务员?被精减掉的人员会像当年企业改制那样,被N+1补偿金或者是两倍的赔偿金走人吗?
实际上,精减编制不是精减人,精减下来的编制,会被重新分配到新组建成立的部门,比如金融监管局、人行以及大数据管理局等。省市县乡精减下来的编制,也会被充实到需要强化的部门,或者职能增加的部门。
精减编制所对应的人员,包括公务员,按照以往改革的惯例,会有四种安置方式:保留到原单位其他岗位,分流到其他需要补充力量的岗位,随职能连人带编调整到改革后的新单位,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提前退休、离岗,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而哪些原来有职务,因改革后职数调整,暂时无法安置实职的领导干部,也会有一个两三年的过渡期,享受职级待遇,暂时不任实职,待有空缺职数时安置。年龄稍大一些的,可以优先晋升职级,暂时不考虑安置实职的问题。
通过正规途径就业的公职人员,不会因为改革,像企业人员一样的下岗。公职人员的“铁饭碗”,不是说说而已。只有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时候,采取自愿,才会随企安置,或者保留事业待遇,在企业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