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
人民日报政治版法治聚焦: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做好能动司法加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淡黄色的审判桌椅、浅蓝色的墙面、U形法台……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这些布置让法庭看起来更像“课堂”,寓意着包容、接纳、关怀的陈设,无形中保护着每一个走进法庭的孩子。
在这里,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一个孩子走进法庭,就会有一名法官守护他的成长。
“相比结一个案子,我们更想帮一个孩子。”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秦硕说,“我们每个案子都要考虑这个孩子如何教、怎么帮,再去找到一个对他来讲最好的裁判结果。”
实行“首审责任制”,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模式
“右臂骨折,只能左手写字上考场。”眼看就要中考,孩子却被体育课上逆行的同学撞倒受伤,李先生着急又气愤。
协商经济赔偿时,对方家长王女士认为学校也有责任。双方意见不一,李先生决心将官司打到底。
“通过分析监控录像,我们发现男孩小李完全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向和指令在训练跑步,并没有过错。而女孩在长跑训练中违反了规则造成了对方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办案法官张莹说,女孩逆行跑了半圈,在这期间学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孩子打着绷带上考场……”李先生越说越激动,除了主张经济赔偿外,还坚决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除了界定法律责任,也应通过法理情劝说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受伤的是您家孩子,您是啥想法?”张莹动员王女士敞开心扉,真诚向对方道歉。最终,双方化解了心结。
“办理好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说‘法言法语’,要用不同当事人都能理解的方式交流,把话说开、心结打开,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实现双方服判息诉。”张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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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把孩子的事儿从头管到底!”小李拆除钢板后,还面临伤残赔偿问题。张莹再次负责案件审理,双方都很配合,案件顺利解决。
近年来,海淀法院少年审判实行“首审责任制”,将首审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登记造册,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权益的其他案件,均由首审法官负责审理,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模式,强化对涉诉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
“案件审理中,法官详细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主动发现危险点和风险点,及时干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张莹说,让最了解情况的法官继续负责后续案件审理,有利于案件顺利化解,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跟踪帮教、适时帮助,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从事少年审判10多年,秦硕一直坚信,要把“在帮教中司法”这一工作理念传承下去,“做一个判决容易,可是真正挽救一名迷途少年并不简单”。
在处理一起案件时,面对17岁的当事人小羽,秦硕有些疑惑。为什么要去抢劫?带着疑问,秦硕仔细查看案卷发现,原本成绩优异、一直担任班干部、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小羽,只因学习压力大,跟母亲赌气拌嘴,一时冲动就冲进学校抢了200元钱。
庭审现场,家长、老师甚至被害人都在为小羽求情。“对小羽而言,帮教比刑罚更重要。”秦硕说,少年审判的意义,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挽救成长。考虑到小羽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小羽被判缓刑。
结案后,秦硕继续与小羽保持联系,经过9年多跟踪帮教,小羽的性格与思想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在取保候审期间,小羽返回学校参加高考,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大学。缓刑考验期满后顺利出国留学,现已完成学业回国工作。”如今,小羽与父母的关系已经得到修复。
“孩子有孩子的特点,推一把,他可能走得更远;大家拉一把,他可能就迷途知返。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秦硕说,除极端个例外,绝大多数孩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是一念之差,适时帮助,才能让他们回到正途。
审判是少年法庭的最后一道程序,而每个孩子的人生并不止于一纸判决书。每次有孩子刑满释放或缓刑考验期满时,秦硕都会告诉他们:“从今天起,这件事翻篇了,你们要回归正轨、正常生活、健康长大。如有需要,我们一直在。”
尽量从源头上防范问题,促进犯罪预防机制不断完善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少年法庭会通过家庭教育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秦硕介绍,对于社会管理漏洞,少年法庭会以司法建议等形式,向学校等有关单位通报,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尽量从源头上防范问题。
在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中,学校对于侵害者作出停止住宿资格的处罚。但家长提出,孩子住在郊区,上学不方便,且处在青春期,单独租房住更不放心。
于是,办案法官与家长积极沟通,指出孩子存在的问题以及家庭教育上的缺失,发出家庭教育令,并通过社工给予指导。“家长变了,孩子也就跟着变。”法官与学校积极沟通,经过3个月观察,学校重新接纳了孩子。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每名法官还有一个共同身份——周边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覆盖辖区20余所中小学。脱下法袍,走进教室,将司法向教育延伸。
“要尊重他人,善意对待同学。”“如果遇到了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处理?”……这样既有理念教育,又讲具体应对方式的法治授课,已经成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一部分。“要经常走进校园,了解孩子们真实的生活和想法,找到普法切入点,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秦硕介绍,把典型案例讲给孩子、家长、学校,通过合理的警示预防,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家长监护能力,能从源头上减少伤害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
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针对社会关切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
“近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约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左右,呈现出相对平稳、整体数量下降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罪犯从2018年的34365人减少到2022年的27757人,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由2.41%降低至1.94%。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确立了综合保护体系。
在学校保护方面,最高法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10余部规范性文件,促进校园安全治理。在网络保护方面,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网络清理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遭受侵害。
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才能提高效率。”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态势规律的分析研判,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向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魏哲哲 | 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