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发工资由哪几项构成?
答: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下同)工资=基本工资+特岗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由几块构成?基本工资由谁确定?
答:公务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
3、什么是特岗津贴?各部门能否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制定特岗津贴项目与标准?
答:特岗津贴是指对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的岗位津贴制度。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实施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和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制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4、机关特岗津贴项目有哪些?
答:机关的特岗津贴有密码人员岗位津贴、警衔津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检察官检察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法官审判津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税务征收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海关缉私船员出海津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安全生产监管岗位津贴等。
5、事业特岗津贴项目有哪些?
答:事业的特岗津贴有纪检监察办案补贴、艰苦技术监督岗位津贴、医疗保健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城市下水道工人和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地震事业单位艰苦台站津贴、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农业事业单位艰苦岗位津贴、教(护)龄津贴、从事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艰苦殡葬岗位津贴、测绘地质勘探(测)职工野外津贴、血吸虫病、鼠疫防治人员津贴、麻风病院工作人员津贴、艰苦公务养护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交通系统事业单位船员、潜水员、航标人员伙食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特殊岗位津贴、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海洋交通单位艰苦岛屿作业津贴、林业艰苦津贴、林业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船舶检验人员验船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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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由哪几项构成?
答:机关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7、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几项?如何发放?
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两项,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各级人社部门审批,随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在各级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不能请事假?工资扣发如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9〕28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及本人年休假期内进行。已休完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仍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全年累计事假在8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工资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省定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9、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假人员算不算“吃空饷”?
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实因病无法正常上班,且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同时工资已经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以及津补贴相关规定的,不属于“吃空饷”。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怎么扣?
答:基本工资部分: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标准工资90%,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80%。
津补贴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关于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市人综〔2008〕8号)文件规定:病假一个月以上的,工作性津贴按当月份应发标准的80%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莆田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政综〔2010〕149号),当月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停发岗位津贴。
11、产假算不算病假?
答:女职工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享受的产假不算为病假。
12、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会不会减少?
答: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职工评奖、晋级等。
13、产假期满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能不能继续请假?
答:产假期满后,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请病假,但工资待遇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1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完产假,能否再申请年休假?
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5.、年休假中间有双休日,也算是休假时间么?
答: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6、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适用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7、我市机关单位津贴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07〕14号)文件规定,规范后,我市目前保留的津贴补贴有六类:一是规范后的地区补贴;二是改革性补贴;三是奖励性补贴;四是特殊岗位津贴;五是部分离退休人员保留补贴;六是其他津贴补贴。
18、改革性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闽人发〔2007〕131号)文件规定,我市现行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公车改革补贴。
19、奖励性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我市规范后保留的奖励性补贴项目有年度考核优秀嘉奖、精神文明奖、平安莆田奖励。
20.、什么样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高定?
答:对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经营、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合法收入的单位,如广播电视中心、莆田市供水公司,可以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
2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已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能在绩效工资总额外发放。
2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照机关发放公车改革补贴吗?
答:不能。根据《莆田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莆委办发〔2016〕8号)文件规定,公车改革补贴执行对象仅限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公车改革的补贴对象。
23、规范后离退休人员保留的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闽人发〔2007〕131号)文件规定,我省保留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有:离休干部增发1至2个月的生活补贴费、老红军生活补贴费、离休干部交通补贴费、离休干部公费住宅电话费、离休干部健康休养费、离退休干部护理费、离退休干部高龄补贴、部分离退休专家特殊生活困难补助费,归侨人员离退休后的归侨离退休补贴。
24、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等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55号)文件规定: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补贴。
25、退休人员退休时能否领取安家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安家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莆人综〔2013〕52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安家费8000元。
第二部分 “1+X”专项督查
26、什么是“1+X”专项督查?
答:“1+X”专项督查,纪委是“1”,发挥监督作用,履行协调抓总的职能;相关职能部门是“X”,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履行主体责任。目前,纳入“X”的职能部门已涵盖人社、财政、审计、税务、工会、旅游、交警等10个单位。
27、人社部门“1+X”专项督查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答:人社部门“1+X”专项督查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容是督查机关事业编制内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各类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具体包括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情况;机关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情况;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情况及其他情况。
28、检查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情况,主要查哪些问题?
答:检查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情况主要查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是否按照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各县(区、管委会)是否按照上级政府或者省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津补贴档次和标准执行。专项督查主要核对发放的依据和各职级人员实际发放标准。
29、检查机关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情况,主要查哪些问题?
答:主要查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项目;是否存在自行提高发放标准或者扩大范围;是否存在已经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又继续保留职务消费或福利待遇等。
30、检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主要查哪些问题?
答:主要查事业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量是否超过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是否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31、检查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情况,主要查哪些问题?
答:主要查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等。
32、检查有没有变相发放津补贴情况,主要查那些问题?
答:主要查是否存在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有无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有无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卡方式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等。
33、什么是“1+X+Y”专项督查?
答:“1+X+Y”专项督查是指在“1+X”常规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将党风监督员充实到各督查组中。由10个职能部门抽调本单位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Y”指的是党风廉政监督员。
34、“1+X”专项督查什么时候开始?
答:根据《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莆廉责办〔2016〕5号)要求,“1+X”专项督查工作于2016年9月份开始开展。
35、“1+X”专项督查什么时候结束?
答:“1+X”专项督查永远在路上,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36、人社部门在“1+X”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对前阶段“1+X”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当前我市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部门出台补贴政策问题。如部分乡镇存在发放综治补贴、计生补贴、灭火补贴等问题;二是单位自行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问题。如乡镇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类执法补贴,有拆迁补贴、执法补贴、执勤补贴等;三是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如给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信访津贴;四是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如个别县(区)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发放绩效管理奖情况,有的绩效管理奖过高,超过省定最高标准。
37、对“1+X”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怎么处理?
答:根据《建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问题等事项的通知》(莆工改办〔2016〕5号)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人社部门依政策规定进行甄别,以“专项督查问题线索移送单”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党风室,同时向问题单位发出“专项督查整改通知单”,要求问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整改,将“专项督查整改情况反馈单”反馈市工改办。
38、对“1+X”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人社部门准备采取什么措施进行规范?
答:对“1+X”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人社部门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坚持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问题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莆工改办〔2017〕1号)对津补贴政策进一步进行规范,对一些确因工作需要虽合理却不合规的津补贴项目,建议在年终绩效考核管理中划出专项,纳入绩效奖励;三是下一步将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建设美丽莆田”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对在实施建设美丽莆田行动计划和项目征迁、项目建设中,坚守一线艰苦岗位,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区、管委会)、乡镇项目攻坚一线(含抽调项目攻坚一线)干部实行差异化奖补,奖补从年度绩效考评奖金中安排。
39、公务员加班(值班)可以发放加班补贴吗?
答:公务员不能领取加班(值班)补贴。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4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能否发放加班费?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可以在绩效工资总额内发放加班费。
41、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
答:根据《转发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闽人发〔2010〕4号)文件规定:信访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同意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干部享受信访岗位津贴的复函》(闽人复〔2012〕73号)文件规定: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干部参照执行闽人发〔2010〕4号文件,享受信访岗位津贴;另外联合接访的专职信访人员也可以享受信访补贴。
4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信访工作能否发放信访岗位津贴?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外发放信访岗位津贴。
43、信访岗位津贴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享受信访岗位津贴的对象从事信访一线业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35元,其他信访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4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驾驶员能否发放安全奖?
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驾驶员均纳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范畴,不能在规范项目(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发放安全奖。
4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驾驶员能否发放出车补贴?
答:不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驾驶员出车补贴应按工作人员出差(下乡)补贴标准领取。
46、县区、乡镇能否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各类执法补贴、拆迁补贴吗?
答:不能。目前,经批准保留下来的津贴补贴项目中没有各类执法补贴及拆迁补贴,除了省以上津补贴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以外,其他项目均不能发放。故县区、乡镇不能自行设定以上津贴补贴项目。但县区、乡镇可根据需要,在年终绩效考评奖金总额(绩效工资总量)中划出专项,用于发放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各类执法补贴。
47、街道工作人员能否领取乡镇工作补贴?
答:不能。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65号)文件规定: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故街道工作人员不能领取乡镇工作补贴。
48、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答:能。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属两个不同的津贴补贴项目,可同时享受。
49、到乡镇挂职的工作人员能否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答:不能。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所以挂职人员不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50、借调到乡镇外的工作人员能否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答:不能。根据闽人社文〔2015〕165号文件规定:编制在乡镇、借用在乡镇以外工作的人员,不享受乡镇补贴待遇。
51、可以给单位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吗?
答:现行保留的津贴补贴项目中没有春节慰问金这个项目,故不能对单位干部职工或退休人员普发慰问金。但对个别有困难的干部职工或退休人员可以进行慰问,也可在工会经费中对工会会员进行适当的慰问。
52、从事本职工作之外的经组织批准的考试评审等工作能否领取报酬?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莆财行〔2016〕84号)文件规定,从事考试、评审、论证、咨询本职工作的人员(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在工作日期间不得领取劳务费,在节假日期间可按标准发放。具体标准为:面试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5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50元;命题审题专家每半天不超过400元;阅卷专家和面试考官每半天不超过300元;除列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外,对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其他项目的评审、论证、咨询,专家每半天不超过500元。
53、从事本职工作之外的经组织批准的培训讲课能否领取报酬?
答:根据《莆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莆市财行〔2014〕86号)文件规定,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8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54、借调、挂职人员能否享受原单位的特岗津贴?
答:特岗津贴是指对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的岗位津贴制度。借调、挂职人员离开原单位,就不再从事原单位的特殊岗位工作,故不能享受原单位的特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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