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禁止非法种植
毒品原植物罂粟、大麻的
通告
毒品之祸,残害百姓,殃及国家,危害民族。为进一步净化我市社会环境,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秩序,实现巴彦淖尔市禁种铲毒“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者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及其他非法制品。
三、包庇、纵容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人员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国营农牧场及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禁毒责任,严格禁止在本区域内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毒品等原植物。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而造成大面积种植罂粟、大麻毒品等原植物并未及时铲除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检举、揭发有功的人员,将予以严格保密,并给予重奖。
六、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者应当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悔过,交出罂粟种子,并保证不再非法种植罂粟,争取宽大处理。对一意孤行,继续非法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坚决予以从重惩处。
七、对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证人和禁种铲毒工作人员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展开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巴彦淖尔禁毒微信公众号
禁毒知识
小课堂
1
我国首次对 “毒品”一词作出清晰定义的法律文本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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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2
(多选)目前,我国已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 )
A、《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B、《海牙鸦片公约》
C、《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D、《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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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CD
3
可卡因是用( )制成的。
A、大麻
B、古柯
C、罂粟
D、恰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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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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