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熊孩子玩火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一不留神就酿成大祸
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可松懈
家长们日常一定要 教育孩子
千万别玩火
千万别玩火
千万别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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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上饶
一幼儿园突发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时
火势基本熄灭
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
消防员对现场进行排烟及降温处理
确保无复燃可能
经调查幼儿园内监控发现
这场火灾竟是由3名小学生引起
展开全文
3人均为隔壁小学的学生
由于幼儿园放学早
园区内并没有其他人员
3名小学生放学后
便翻墙进入幼儿园玩耍
根据现场监控显示
最初,其中一个学生
用打火机点燃了垃圾桶
另一名学生顺势将垃圾桶踢倒
浓烟迅速蔓延
随后
3人又跑到旁边的玩具屋继续点火
导致屋内玩具全部被烧毁
好在路过群众发现并报了警
事后
消防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而家长承担了所有赔偿
普法时间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宁宁消防安全提示
孩子玩火十分危险
轻则虚惊一场,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家毁人亡,令人追悔莫及
为了孩子的安全
也为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家长们务必教育好孩子
告诫其不要玩火
以下提示请各位家长查收
▌编辑:韦明珠(实习)
▌来源: 中国消防 综合江西消防 上饶消防 河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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