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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秽 卧底 爆破 丑恶 入侵

记者卧底网课入侵群:“网课爆破”污秽不堪,人性之丑恶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6 16:42:05 浏览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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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刘姓历史老师上网课后在家中不幸去世。据刘老师家属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刘老师在上网课时,直播间被人故意播放刺耳音乐,有捣乱者恶意威胁,种种话语不堪入耳。目前,新郑市公安局、教育局、网信办等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在网上,入侵网课捣乱的行为被称之为“网课爆破”或“网课入侵”。网课参与者泄露网课会议号和密码,随后捣乱者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骚扰信息刷屏,乃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极端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入侵者”被称为“爆破手”。记者看到,在有关刘老师的网课录屏中,刘老师正在讲课,突然插入一段音乐,屏幕上出现一个白色面板,有人打字:“你瞅啥?我是梦泪。感谢发来的会议号。”账号“××太美”“终极××××”反复加入网络课程,不断播放吵闹音乐,并对刘老师爆粗口、说脏话。

上述摘自法制日报

在疫情形式下,网课成了一个普遍的教学方式,但在金钱的驱使下,这种网课爆破的现象屡见不鲜,上网课的学生也许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懂法律,肆意妄为,但是爆破的这些人是怎样的道德沦丧,无论如何我们都是曾经受到老师教会,受恩于老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对于年轻人来说把捣乱的人踢出去就解决了,但是年龄大一点的人就会着急,束手无策,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到对于父母辈的人们对于刚接触网络的他们,在遇到广告时的无奈,更何况是如此恶劣的情况“网课爆破”涉嫌多种违法犯罪:对老师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采取“网暴”行为恶意干扰网络课堂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的,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暴恐内容视频的,则可能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希望金钱不会腐蚀你们的内心吧,而这些未成年人,做这件事的心理,让我也逐步相信了一句话,”人之初,心本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