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朴槿惠在因国政垄断及征收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事件的原审驳回后的第一次公审中被要求判处35年有期徒刑。
检方20日在首尔高级法院刑事6部(吴锡俊、李廷焕、郑秀珍部长审判员)审理的朴前总统的原审驳回后的第一次公审中,被检方求刑35年。检方以受贿罪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罚款300亿韩元,追缴金2亿韩元,以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力等其他罪名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33亿韩元罚款。
检方表示:“应该根据宪法和法律确定量刑,体现宪法上的平等价值,展现韩国社会的法治主义。”
此前,朴前总统在二审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因特殊活动费事件在二审中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缴金27亿韩元。
接着,以应进一步承认部分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为主要理由的特殊活动费事件也被首尔高等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