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增加,离婚过程中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果遇到离婚时尚未分割的遗产,该如何划分呢?
网友咨询:
离婚时遗产还没分割如何处理?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离婚时或离婚后,一方对未处理的遗产表示放弃继承权,系依法行使个人权利,该行为虽然会导致另一方有可能少分得财产,但若无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该行为合法有效,其放弃继承的遗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解析:
按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他人,那么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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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如果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王韵律师简介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等商事领域以及婚姻继承等民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