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方晴,今年五十二岁,她很高兴,因为两个孩子中的小女儿就要结婚了,等女儿结婚后。她和老伴就可以过悠闲的生活,出去旅旅游,种种花草,散散步。
虽然女婿家境一般,但他是勤奋又朴实的小伙,对女儿疼爱有加,所以方晴夫妻俩认为,只要女婿踏实稳重勤快就好,于是很支持他们的婚事。因为是最小的一个女儿结婚,所以她和老公商量,准备给女儿陪嫁八万元的现金,给她现金的目的是女儿以后想怎么用由她自己来决定。
没想到知道这件事的儿媳找上了门,他们夫妻偏心。方晴瞬间懵了,她凭什么他们偏心呢?大儿子的婚房是他们买的,虽然这套婚房结婚之前已经买了,但是她和老公从未去住过,是他们结婚的时候才开始装修的新房子,现在这套房子是他们在住,而且儿子结婚一切都是他们在操办,当时的彩礼也去了十二万,他们给儿子儿熄已经够多了,要偏心,女儿才有资格这样他们偏心大哥,但小女儿从来都很支持父母的做法,因为她也很爱她的哥哥,所以对父母的决定她从来都是支持的。
儿子走过来对方晴,“妈,不要和她计较,你对我们的支持是对妹妹的几倍,这个陪嫁必须给,不但如此,我还要支持妹妹两万块钱”,儿媳看婆婆不但不听她的劝告,而且老公还要支持两万块钱 ,更加生气了,他们就是偏心,怎么能陪嫁那么多,而且儿媳她的钱,老公一分钱也不要想拿给小姑子,看着情绪激动的儿媳,方晴一家不想和她闹,但她很无奈,因为她知道这个儿媳一直很贪心、也自私。
她和老公结婚三十年来,养育了一儿一女。她和老公都在体制内上班,工资也不高,一直生活上勤俭节买了两套房,生活上算是丰衣足食吧,儿子因为学习不好,所以读完职校就出来自己找事做了,几年来他能吃苦,也很勤快,所以让他们感到很欣慰。儿子结婚时房子是她们以前就给他买好的 ,儿媳妇家境很好,但可能是教育的原因吧,她一直很任,结婚时,她要求在房本上加她的名字,方晴夫妻俩不同意,从买房到装修都是他们自己完成的,儿媳娘家没有帮助一分,为什么要加她的名字呢?
可能因为这件事在她心里埋下了一道坎,当时给了十万彩礼,愣是一分钱都没带回来,她娘家那么有钱,陪嫁的东西只是几床被褥和儿媳的衣服而已,当时方晴看到这些就担心以后儿子的婚姻不幸福,但是后来看他们生活的还不错,所以就放心了。有了孙子后,照顾孙子的责任就是方晴夫妇,虽然做这些他们没有任何怨言,但是儿媳自始至终没有对他们有好脸色,也从来不知道感恩,而且生活中有什么事很容易激动,所以婆媳感情很平淡。因为她知道儿媳至今这个态度都是加名字那个事才导致的耿耿于怀。
展开全文
如今,女儿也要结婚,在方晴夫妇心里,儿子和女儿同等重要,所以准备陪嫁八万,实际上女儿所得比儿子的少多了,但她没想到,女儿没反对,却是儿媳十分反对这件事,因为儿子也不支持她,后来她跟儿子吵架,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方晴夫妇这样做太过分,儿子觉得和她在家里经常吵也没意思,于是就经常跑出去散心,实在的,方晴夫妇也挺反感她这个态度,但作为父母他们耐心给她解释了也没用,最后他们也是任由她闹了,因为这个家现还轮不到她来当家做主。
儿媳的目的没达成,加上她儿子也不想和她吵,还对方晴夫妇妹妹的婚礼该就按原进行,而且他还把两万块钱放在父母那里,一起给妹妹陪嫁。所以儿媳就跟她儿子闹离婚。她收拾了东西回娘家,一直未什么方晴老公看着的发展儿媳的父母想谈谈,目的是想让他们做一下自己女儿的工作,但是儿媳父母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女儿一直看着这个事态的发展,也曾经劝过嫂子她可以不要,但是儿媳根本不理她,她也给让少给她一点陪嫁现金,因为她不想看到哥哥被她的婚姻搞破裂,但是父母和哥哥都不同意,他们让她什么也别想,就按他们的原进行。她的哥哥认为和这样不明事理的媳妇一起生活也没有意思,要离就离吧,他无所谓,倒是方晴夫妇心里挺憋屈的,她们家自己的事儿自己还不能做主了?
儿媳十几天没回来,伤透了儿子的心。他虽对这个媳妇失望透顶,但为了孩子,他还是几次亲自去接媳妇回家,却都被岳父岳母拦在外面不让进家门。方晴夫妇和儿子至今也不明白,岳父岳母为什么也这样不明事理,最起码应该见面沟通一下,但不管儿媳怎么闹腾,他们都会让女儿风风光光的出嫁。后来因为这件事儿媳妇真的跟儿子离了婚,这个女还挺狠心的,扔下孩子不管,却把他们家所有的存款都拿走了。
虽这样的儿媳不值得留恋,可她毕竟是方晴孙女的亲妈,孩子还这么小真是可怜。还好孙子,因为从出世以来基本上都是方晴夫妻妇照顾,所以她母亲离婚之后,方晴夫妇把她接来精心照顾,所以孩子也过得很好,小小的她也知道父母离婚是母亲的不对,所以很少念到她的母亲。
女儿出嫁后的两个多月,儿媳妇竟然上门要求复婚,儿子不同意,方晴夫妻心里是又纠结又无奈。一方面不想让他们复婚,感觉前儿媳不是个好妻子,既贪心又自私。可反过来想想,她是她孙女的亲妈,哪个孩子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呢?她们把这个事儿的决定权交给了儿子,如果他们还想在一起过的话,就复婚,他们支持。如果儿子对她没了感情,不同意复婚,那他们也没话。
情感飞燕认为:这样的婚姻最好不要复婚,原因以下四点
01.首先,方晴夫妇给女儿的八万陪嫁金属于正常的陪嫁现象,这是父母对女儿的爱,作为儿媳的她,不该去反对,何况他们结婚得的比姑子的还要多,所以和儿媳这种贪心的最好不要复婚。
02.兄妹感情好,丈夫在无法和她沟通情况下,支持了两万,这也是情理之中,她不应该为这十万现金经常找公婆和丈夫吵架,在姑子找她解释的时候她也不理,而且离婚时了孩子,拿走了家里的存款,明她是一个自私自利,没有爱心、素质差的,所以和这样的建议不要复婚。
03.有什么父母就有什么女儿,从的发生到媳妇离婚,她的父母始终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女婿也不见,这不是一个善良的父母所持有的态度。正因为如此,所以教出了这样儿媳妇的孩子,所以既然离婚了,远离这样的最好。
04.儿媳妇离婚了,又想复婚,先不忙答应,因为江山易改,本难移,要弄清她为什么要来复婚,可以先接触,如果是诚心悔过,知道之前的错以后会改格,那复婚可以考虑;但在接触过程中发现她没有悔改之意,而且复婚的动机不纯,那一定不要复婚,否则以后的伤害会更深。
所以,女啊,要知道自己所在的立场和角度,要善良,有爱心,为他着想,不要自私自利、贪心。更要懂得珍惜生活中的幸福,千万不能把别对你的好当成理所当然,否则后悔都来不及。友友们,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就要看我们怎么去理智地解决问题,你们认为他们可以复婚吗?
#情感点评大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