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2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变更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且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的开放式基金。
二、本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规则调整的主要内容
1.投资者通过某一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按基金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下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2.投资者在部分销售机构提交某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变更申请时,可能会因该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不同,需分别通过该销售机构的不同销售网点逐一变更分红方式,投资者需留意同一基金份额在同一销售机构不同销售网点的分红方式变更情况。
3.投资者任一交易账户下同时持有同一基金不同收费模式的份额时,需分别对不同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分红方式变更规则调整对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的分红方式没有实质影响,其原有分红方式均保持不变。投资者如需变更基金分红方式,自2023年2月24日起需遵循上述规则执行。
2.本公司根据上述调整事项相应修订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2月24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相应更新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