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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开庭 法官 交易市场 二手车

揭开二手车的“坑”,苏州法官在交易市场现场开庭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6 07:25:06 浏览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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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了购车款并补偿了5000元。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前,今天(3月14日),吴中区人民法院在苏州市长三角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对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和调解。

2023年1月10日,原告俞先生以35000元的价格从被告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贸公司”)处购买了二手大众Polo汽车一辆。

该车辆的首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汽贸公司在销售时承诺,该车辆无火烧、水泡,无重大事故,发动机质保一年或2万公里。

购车后,俞先生驾车去4S店做保养时发现,车辆右前方全部更换过,其中包括轮毂、减震器、传动轴、大灯总成、连杆支撑盘等部件,并且发动机上有撞击痕迹。

同时,车辆的检测数据显示,这辆车在2019年12月和2022年12月先后发生过两次车损理赔事故,维修金额分别为5000元和8000元。

俞先生认为,汽贸公司故意隐瞒了车辆的车损理赔信息,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买下了这辆“问题车”,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便一纸诉状将汽贸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退车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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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贸公司则辩称,由于这辆车的车龄较长,发生车损理赔及车辆维修均属正常,且相关事故既非重大事故,也没有违反其在合同中的承诺,便不同意撤销合同。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而相较于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商来说,消费者在对二手车的判断及认知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因此二手车经销商应当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二手车的具体车况,特别是可能影响购车价格和购买意愿的重要信息,如理赔记录、维修情况、里程数等。

“在本案中,俞先生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尽管该车车况与被告在合同中的承诺内容并不相悖,但相关信息的缺失仍有可能对原告的购车选择和购车价格产生影响。”吴中区人民法院木渎法庭法官韩亚光解释。

审理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俞先生顺利退车退款。同时,汽贸公司向俞先生补偿了5000元。

在庭审现场,吴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销商代表全程进行了旁听。吴中区人大代表朱磊表示,原告俞先生通过与车商签署购车合同的方式,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

“今天的庭审,对广大消费者和二手车车商都是一次教育。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在保留好相关证据的同时,还需要到正规渠道去检查一下车辆的理赔情况。”朱磊解释。

近年来,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兴起,二手车买卖纠纷也时有发生。苏州长三角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年发生的二手车交易纠纷达数十起,并且呈持续增多势头。问题主要集中在:发生过重大事故、里程表被修改、重要配件被更换、保险理赔未告知等。

朱磊表示,汽车作为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特殊动产,不仅商品价值相对较大,技术含量也较高。购车人对于车辆状况和车辆价值的判断往往建立于出卖人披露的车辆重要参数信息上。

“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信息不对称,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除了要通过专业渠道检测车辆参数,还要将风险规避的条款写在合同上,为以后可能遇到的纠纷保存好有力的证据。”朱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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