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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停课 公安部门 早教 介入

早教班孩子被“转让”后遭停课?徐州公安部门已介入!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5 20:56:02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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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愁盼 徐报帮办”热线68886888

近日接到一位家长来电称,

预缴了早教班大额学费,

不料学生被“转让”后遭遇停课,

缴费容易退费难!

到底怎么回事?

跟着晨小编一起去了解。

投诉

早教中心经营不善将学生转让

据刘女士(化名)介绍,2021年7月,她在“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又称:康瑞宝贝早教中心) 交了16800元,给孩子报名“1对1”感统课, 总计100节课程。其间因为疫情影响,陆陆续续 只上了30多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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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提供的缴费单据

家长提供的缴费单据到去年9月,给孩子授课的李老师突然在家长群里称,早教中心园长遇到资金困难,没有办法再经营下去。园长承诺按照半价把孩子们剩余感统课时转让给她,希望她能够继续给孩子们上课。

“李老师在早教行业口碑很好。”刘女士说,机构把孩子剩余课时转让给李老师,家长们也都能接受。因此在间隔一个月后,刘女士和其他家长就带着孩子到李老师所开的新教学点上课,孩子也从“1对1”的小课,转成了大课。

刘女士说,今年3月初,李老师突然告诉他们,“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之前给的5万元课时费已经全部用完,剩下的课时费园长不愿意再支付了,所以她没有办法再给孩子们上课了。“家长们到之前的早教中心去了解情况,发现 店面已被转让,园长也联系不上。”

老师

5万元的课时费已用完

据李老师介绍,她在“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工作多年,担任感统课的教研主管。去年机构经营不善关闭时,她也从早教中心离开,自己开了一个新的园所。在这之前“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园长和她谈过, 以五折的价格转让一部分生源给她。

资料图

“园长 提前给了我5万元,让我先带着孩子上课,等把所有孩子的课时转过来之后,再去找她核对课时并签合同。后来陆陆续续转过来八九十个孩子,总课时费是30万元,按照五折转让价格,园长 需要支付我15万元。”

李老师说,后期再找园长签转让合同时,因为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签成。之前园长提前支付的5万元,已按照要求给孩子们消了10万元的课时费。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园长不愿意再支付剩余的课时费,几次协商都没有谈妥,因此不得已才停止上课。

探访

早教中心办学地址已被转让

记者试图联系到“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的负责人,但是拨打了两个手机号码,一直无人接通。随后,记者和刘女士来到“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校址,发现店面已转让。“我们家长也 联系不上负责人。”

“为了能继续给孩子们上课,我已经和‘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的负责人谈过多次,但没有达成一致。”李老师说,自己园所也需要运营成本和支付老师工资, 如果对方不再支付剩余课时费,这边也没有办法再给孩子上课,希望家长们能够理解。

铜山区教育局

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铜山区教育局职社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关门事宜,他们也接到了家长的投诉。这个机构主要进行儿童康复训练,不在区教育局监管范围, 没有在区教育局备案,也没有申请办学许可证。区领导非常重视,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区教育局会对此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及时向投诉家长反馈。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刘女士,得知 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在上周五的时候,派出所已经联系到负责人,他本人给出的初步解决方案是 把孩子剩余的课时转到万达的某个机构,如果不愿意转课的家长,负责人会解决退费问题。”刘女士说。

律师

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权

针对此投诉案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的债务转移给李老师,债权人已经同意,双方已经建立合同关系,李老师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债务没有转移之前,债权人应当向“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债务转移之后,如果受让人不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如果因为债务转移过程中,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存在纠纷,新债务人李老师可以向“康睿教育儿童成长之家”主张权利。建议家长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记者 李小委 校对 珵智

美编 吴洋

一审 芊芊

二审 小鱼 三审 七七

宝,你还不点 和

是不是在欲擒故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