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人盗养母105万装大款被判11年半
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引发网友关注。阿某报警称银行卡里100多万元不翼而飞。调查发现“罪魁祸首”是近在咫尺的养子哈某。
被告人哈某于2002年出生,刚出生时就被阿某领养。阿某表示自己工作忙没时间管他,放任其“野蛮生长”。哈某通过其养母的身份证在自己的手机上注册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哄骗养母阿某进行人脸识别用于绑定银行卡。4个月时间,哈某多次进行大额消费,累计金额高达105万余元。阿某对其消费一无所知,直到需要用钱,从银行卡里取钱才发现100多万元财产“不翼而飞”。哈某交代自己将12万元投资到某酒吧,其余全部都花在自己与“富二代”朋友维持关系上,每次在酒吧消费金额高达五六万元。哈某自称听到该酒吧的工作人员都称自己为“哈总”,感觉内心很满足,挥金如土只为充大款争面子。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微博-星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