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3月31日电 3月31日,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庞国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庞国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人大代表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给予他人财物搞钱色交易,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目前,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