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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树 公 路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营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浓厚氛围,激励各地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月27日,由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表彰青海省2019—2021年度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黄河沿公路段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提升道德素养,彰显文明成效。自2019年以来,全省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及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黄河沿公路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工作、公路局公路工作和玉树公路总段决策部署,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不断加大创建力度,扎实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应急救援、义务茶水、军人阳光中转等便民服务活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努力营造了“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赢得了社会群众的高度赞扬,为建设新青海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弘扬时代风尚,争做模范先锋。今后,黄河沿公路段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及三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攻坚克难的奋斗姿态、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汇聚正能量、弘扬新风尚、传递真善美,激励和引导大家争做崇尚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全力以赴为全面建设现代会大美青海提供坚实的力量。
来源:黄河沿公路段 蔡延武
玉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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