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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 严查 公安

忻州公安:严查!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4 18:27:03 浏览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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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保护国家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开采,凡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的,均属于非法行为。

二、全市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储存、买卖、运输或窝藏、转移以及利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非法开采的矿产砂石。

四、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保护伞”,将整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任务,深挖彻查一批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对党员干部以个人或家属名义参与非法采矿采砂以及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委监委,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xzhazd@163.com(忻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办公室);

来信举报: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公园街忻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邮编:034000。

忻州市公安局

2023年2月9日

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用于房屋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规定。

展开全文

二、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合法身份证件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四、违反下列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承租人的;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

(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五)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合法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六)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五、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六、对拒绝和阻碍执行公务,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2023年2月6日

来源:忻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