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王娟持弟弟会员卡去理发店消费,店员却告诉她必须实名,充值2280元办理新卡后,王娟得知可以免费体验减肥项目,事后店员却称体验一次8800元,又抢过手机教她操作贷款,王娟先后在该店花费14万余元。
弟弟得知后找到店家,希望退回款项,却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只能求助调解员,此事最终会如何解决?
王娟(化名)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随着医疗水平发展,独立生活没有大碍,但平时行动却不太方便,有时需要别人搀扶,和外界接触也较少,虽然精神正常,但辨别能力较一般人弱很多。
事发当日,王娟想去剪头发,便要求弟弟王勇(化名)送她去理发店,正好王勇在当地一家店,办有一张1000元的会员卡,他只使用过一次,于是便想将卡给姐姐用,正好可以省点钱。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决定让姐姐陷入噩梦,之后发生的事,令他后悔不已。
王勇将王娟送到理发店后便自行回家,王娟正常理完发,掏出会员卡准备结账,可店员却告诉她,会员卡必须实名制,别人的卡无法使用。
在店员的建议下,王娟花2280元,为自己办理了一张会员卡,虽然价格不菲,但王娟想着自己以后也能用,用会员卡还有价格优惠,于是爽快掏钱。
付完钱并登记信息后,店员将卡交给王娟,并告诉她二楼有免费体验项目,可以让人变得更瘦,王娟有些心动,毕竟身材有些臃肿,免费体验何乐不为?
在店员带领下,王娟来到二楼,登记身份信息、填写手机号码后,店员拆开一包产品,并告诉王娟,体验前要收880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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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十分不满:说好的免费体验?怎么还要收8800元?
店员向她解释道:体验活动是免费没错,但是产品要收费啊,这些都是国外进口产品,效果十分明显,8800元价格很公道!
王娟听见8800元后当场吓坏,明明说好的免费,自己才会来体验,现在却要8800元,自己根本没这么多钱,便提出不做体验了。
店员却称:产品已经拆开,保存时间有限,必须付钱,否则不让离开。
随后店员开始介绍项目流程:虽然看起来价格贵,但是体验3次就可以送1次,相当于是6600元一次,效果绝对物超所值!
店员还称,一次性充值3次体验费,还可以有额外优惠。可王娟连一次的钱都拿不出,更别说是3次。
店员见王娟确实没钱,就给她出主意,表示可以通过手机贷款,王娟表示自己不会,也不想贷款,店员直接抢过她手机,手把手教她如何操作。
王娟当天在该店消费后,又多次体验不同项目,并先后稀里糊涂花费14万余元,可减肥不见任何成效,将信将疑的她,将此事告知弟弟和父母。
王勇愤怒不已,这根本就是家黑店!价格高得离谱,简单按摩一次就要大几千,做个针灸也要8800元,甚至还有5万元一次的套餐,完全是在忽悠人。
王娟花费14万后,不仅减肥没有任何效果,还经常被网贷平台催债,精神濒临崩溃,王勇得知真相后,带着姐姐找到该店,要向店家讨个说法!
可店家却坚决不退款,即便王勇找来调解员,理发店也没有丝毫退让,面对调解员先是不理睬,之后又表示价格表是商业秘密,不对外展示。
王勇要求退还14万元,可店家表示,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一共只花费了3万多,并且都是高端项目,才会收这么多钱,王勇随后打出消费账单,店家瞬间哑口无言。
可即便事实摆在眼前,店家态度仍然蛮横,表示坚决不退钱,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勇向市监局投诉该店?
那么,王娟消费的钱能否要回?理发店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1.首先,该店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该店在王娟不知情的情况下,拆开8800元的产品后,通过花言巧语迫使她消费,使用了欺诈手段,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对于上述消费,王娟一方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一旦主张得到支持,双方的消费合同自始无效,理发店的收费作为不当得利,应当如数返还。
2.其次,该店还涉嫌强买强卖!
王娟虽非精神病人,但认知能力有限,该店抓住她的弱点,连哄带骗使她花费14万余元,属于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可处5-10日拘留和200-500元罚款。
3.最后,严格来说,理发店涉嫌诈骗罪。
有人认为理发店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消费款即可;也有人认为,根据手段和金额,该店已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额1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当然,认定犯罪需要慎重,民事消费欺诈和刑事犯罪诈骗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理发店是否涉嫌犯罪,还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笔者温馨提示,在日常消费中,存在很多骗局,一定多要长个心眼,询问清楚后再付钱,一旦付钱后,形势会逆转,再想要回可能需花费巨大精力!
对此,你怎么看?免费体验却收费8800元,你认为该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