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小黄花79元找了一家干洗衣服的店要求洗一双鞋子和一件羽绒服,半个月后小黄收到该店寄回的东西,发现价值5513元的休闲鞋少了一只。找店家索赔,店家说按运费的6倍赔偿,小黄不同意。
收货当天,东西送到小区门口后,送东西的人联系了小黄,还没等小黄下来,那人就走了,小黄也是在对方联系后立马就下楼来取件,前后不过三五分钟的时间。
小黄拿到后发现这个纸箱有破损,被人为地挖了一个洞,洞口用胶带封上了,小黄立马联系送包裹的人,问对方为何纸箱被人为挖出一个洞,对方告诉小黄他收到的时候纸箱就这样。
1、包裹到底是人为掏洞的还是属于正常运输过程中弄坏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是正常运输损坏,只需要按照邮寄物价进行赔偿则可。
如果是人为掏洞,将物品取走,就属于盗窃,需要按盗窃罪来进行处理。
小黄打开箱子发现,价值5513元的一双鞋子只剩一只左鞋了,并且羽绒服的锁扣也被弄掉一个。
小黄再次联系送包裹的人,对方一直没有接听,接着他又联系了店家,将情况反映给了店家。
店家说他们寄出的时候是一双鞋子,并给小黄提供了证明,证明他们打包的时候是一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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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要求店家赔偿损失,店家说这个是寄的时候弄丢的,不是他们弄丢的,需要找他们沟通处理这件事情。
2、小黄是花79元钱在店家那里清洗鞋子,与店家发生的合同关系,店家将鞋子寄出,鞋子丢失小黄找店家赔偿无疑,店家在打包寄出的时候,确实能够证明他们寄出的是一双鞋子。
店家将物品寄出,店家与对方又产生了合同关系,鞋子是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店家可以找他们进行赔偿。
接下来店家告诉小黄,说送包裹的人愿意赔付运费的6倍给小黄,小黄一听觉得很可笑,五千多的鞋子,给他赔几十块钱,这估计换谁都不会同意吧。
3、物品丢失到底应该如何赔偿?是按照运费的几倍来进行赔偿还是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赔偿呢?
寄物件的时候,一般会有保价和不保价两种选择,如果有保价,物品丢失,则需要按照保价的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我们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未保价物件丢失也可按合同法原价赔偿,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服务过程中快件丢失的,寄件人和快递公司有约定赔偿金额的应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但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买保价的,按照《邮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因此,未买保价的快递丢失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赔偿。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因此,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买保价也应获原价赔偿。
结合本案的小黄5513元一双的鞋子丢失一只,这鞋子就相当于报废了,他可以拒绝对方提出的运费的6倍赔偿,按这双鞋子当初买时的价格,结合实际使用年限进行折价来赔偿。
店家一看小黄不同意,立马安慰小黄,说他们会再次反映此事,看最终结果会怎么样。
小黄要求店家按照他当初所买鞋子的价格来进行折旧计算,小黄提供了买鞋时候的价格为5513元,要求折旧后的赔偿金额是4000元左右,店家没有立即表示同意小黄的要求,说会积极地配合小黄一起处理此次事件。
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您对价值五千多一双的鞋子丢失一只有何看法?是否应该按当初买鞋时的价格来进行折价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