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财产保全裁定书,题为《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仲文非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简称:《审查裁定书》)。内容为仲文非、覃邹等多名人员因涉嫌传销,被桃源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银行账户资金共计1亿元。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人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仲文非、谢志霞、赵梦然、赵建山、袁汝华、马秋爽、龚建娣、米允清、方园、徐春华、孙淼、王黎黎、陈建花、赵笛熙、唐子婷、姜海正、张智敏、王崇霖、王水连、夏志、李XX、覃邹、展勋、张群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违法资金,于2023年2月9日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仲文非、谢志霞、赵梦然、赵建山、袁汝华、马秋爽、龚建娣、米允清、方园、徐春华、孙淼、王黎黎、陈建花、赵笛熙、唐子婷、姜海正、张智敏、王崇霖、王水连、夏志、李XX、覃邹、展勋、张群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共计1亿元予以冻结。
桃源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一百五十九条、《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仲文非银行账户资金13691393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谢志霞银行账户资金11739720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赵梦然银行账户资金11053251元;
四、冻结被申请人赵建山银行账户资金4515284元;
五、冻结被申请人袁汝华银行账户资金3985720元;
六、冻结被申请人马秋爽银行账户资金3932161元;
七、冻结被申请人龚建娣银行账户资金3818084元;
八、冻结被申请人米允清银行账户资金3640113元;
九、冻结被申请人方园银行账户资金34757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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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冻结被申请人徐春华银行账户资金3078304元;
十一、冻结被申请人孙淼银行账户资金2851753元;
十二、冻结被申请人王黎黎银行账户资金2685474元;
十三、冻结被申请人陈建花银行账户资金2598334元;
十四、冻结被申请人赵笛熙银行账户资金2509685元;
十五、冻结被申请人唐子婷银行账户资金2352890元;
十六、冻结被申请人姜海正银行账户资金2323060元;
十七、冻结被申请人张智敏银行账户资金1921703元;
十八、冻结被申请人王崇霖银行账户资金1887432元;
十九、冻结被申请人王水连银行账户资金1842264元;
二十、冻结被申请人夏志银行账户资金1817266元;
二十一、冻结被申请人李XX银行账户资金1184204元;
二十二、冻结被申请人覃邹银行账户资金1596992元;
二十三、冻结被申请人展勋银行账户资金802526.9元;
二十四、冻结被申请人张群银行账户资金115330.1元。
北青网健康注意到,此前2月14日,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一篇关于公司账户被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冻结的律师声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覃邹与股东仲文非,与本案被裁定冻结账户资金的仲文非、覃邹重名。涉及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北青网健康致电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