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温度!津市这个单位开出“首违免罚”第一单
“非常感谢执法部门的理解,
‘首违免罚’让我们感受到
政府的措施真的很有人情味!”
近日
张女士将一面印有
“首违不罚暖人心 真诚服务办实事”的锦旗
送到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事件回顾
近日,津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出版物市场例行检查时,发现新洲镇志峰商店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违规出售出版物,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其进行了调查取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商店属于初次违法,并未获取违法所得,且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最终,津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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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这是津市开出的
首张新闻出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首违免罚”是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新举措
避免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刀切”
事后
该局工作人员
还协助该商店
办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