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子买二手车发现“货不对板”,想要回定金需先帮卖车……
2月9日,陈先生在二手车平台加了车商符先生微信。10日,陈先生将自己的购车需求发送给符先生。当晚8时许,车商符先生发来一辆二手铃木天语的图片,并表示该车辆符合陈先生的需求,但没有提及这款车的排量是多少。随后,符先生又发来两名客户准备定下该车辆的聊天截图,陈先生心急之下用微信分两次给他转了共计1800元的定金。
车商提供的车辆信息未提及排量。受访人供图
11日凌晨,陈先生在网上查询这款车辆的信息,发现这款车辆排量为1.8升,与自己提供的排放量要在1.6升以内的需求不符合,于是要求符先生退还定金,但遭到拒绝。
1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致电车商符先生。他表示,自己北湖路附近的一些二手车车行合作卖车,并从中抽成。10日晚,陈先生把1800元定金发给他之后,他已在第一时间将其中的1000元发给合作车行的老板,并叫老板留车给陈先生。
符先生认为,他发送的该车辆车尾图内已有1.8升排放量的标志,是陈先生没有看清楚,就自己主动给了定金。现在陈先生单方面反悔,然而转给车行老板留车的1000元已经要不回来,符先生最多只能将其中的800元退还给陈先生。
记者查看符先生提供的车辆车尾图,发现图片比较模糊,1.8升排放量的标志并不清晰。
车商称车辆车尾处有1.8升排放量标识。受访人供图
12日下午,与车商符先生合作的“万通二手车”公司工作人员致电记者,表示愿意给陈先生提供三个解决方案:一是陈先生帮忙把他定下的这辆铃木天语卖出,可以全部退还1800元定金;二是只退还800元定金;三是定金暂时不退,但是可以帮陈先生在同行处或者市场上,另寻符合陈先生需求的车辆。
对此,陈先生表示,以上方案均不能接受。
对于此事,南国法援律师李剑认为,二手车车商应该以购车人的需求为准,提供符合购车人需求的车辆。在购车人已经明确需要1.6升以内排放量的车辆的情况下,车商提供1.8升排放量的车辆是不合理的。陈先生可以向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目前,陈先生已准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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