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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拐卖 精神病 揭开 案件

拐卖精神病女子,结果女子意外走丢,也正如此揭开了整个案件过程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3 03:43:03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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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为了钱真是什么都干的出来,本案中被贩卖的女子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那种。

案件来源: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寿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曹丽萍,女,1967年8月23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

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份,被告人曹丽萍在湖北省应城市某镇某村以治病找婆家为由,将被害人吕某1(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从家中骗走。为非法获利,2008年夏季,曹丽萍将吕某1转至阜阳市颍上县杨湖镇居民张某1家,要求张某1帮其转卖。后吕某1在张某1家走失,被颍上县刘集乡居民陈某在路边捡到,并送至同乡徐某家生活至今。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属实。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证人证言

(1)邓某证言(吕某1母亲)。证实:大概2008年,我们村吕家修祠堂,曹丽萍到我们村里来,看吕某1显得头脑不好,说她可以带吕某1出去治病,还可以给吕某1找个婆家安顿下来,当时我们家里十分困难,吕某1跟着我们也受罪,我听曹丽萍说可以带吕某1治病、安家,我相信了,让曹丽萍把吕某1带走了。曹丽萍带走吕某1后,我们找不到她了,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带吕某1治病了,也联系不上她了,也不知道吕某1的下落。

(2)张某1证言。证实:曹丽萍确实到我家送过一个傻女的给我,之前我因害怕,两次都没讲实话。

大概2008年,曹丽萍讲她手上有个傻女的,让我帮忙把傻女处理掉,她帮我找个好点的儿媳妇。当年天热的时候,她真的从湖北送来一个女的到我家来,这个女的应该是你们给我看照片的那个女的。这个女的在我家待了一两天,什么都不懂,到处屙屎屙尿,我送给叶某做老婆了,叶某是我们当地人,他是魏台村叶台队的。

2008年,我在湖北给我儿子张涛找老婆期间认识的老万(万某),老万给我儿子介绍了一个媳妇,过了一段时间,我儿子讲这个媳妇犯病,在家摔东西,被我儿子送回家了。后来老万把我想在湖北找儿媳的事跟曹丽萍讲了,让曹丽萍帮我介绍,这样通过老万介绍认识了曹丽萍。曹丽萍知道我想在湖北找媳妇,她跟我提了一个条件,她手上有傻女的,让我在安徽老家那边帮她处理掉,然后再给我介绍条件好一点的女的做儿媳妇,意思是她手上有傻女的让我在安徽帮她找下家,讲难听一点是让我帮她把傻女的卖掉,她想搞钱。我当时为了找个好点的儿媳妇,就没讲什么了。过了一段时间,曹丽萍联系我要把一个傻女的送到我家,让我在安徽老家帮她处理掉。我记得当时她送来的时候是2008年天热时的一天夜里,是开着一辆面包车把那个傻女的送到我家的,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开车的男的,她说那个傻女的是她从路边捡到的,让我帮她卖掉,我看那个女的傻的狠,我真不想放在我家,但曹丽萍非要把她放在我家,还讲人都送来了,又不能带回去,让我想想办法。当晚曹丽萍把那个女的放到我家,连夜开车走了。我印象中那个傻女的脸长得难看的狠,下巴是歪的,一条腿不正常,走路一歪一歪的,不会讲话,只会啊啊地叫,一看不是正常人,傻的还狠。曹丽萍把这个女的送到我家时,我老婆当时应该在家。曹丽萍和那个男的走掉后,那个傻女的在我家房间床上、地上屙屎屙尿,我想赶紧把她搞走,我想到了叶某,我知道他是光棍,我对他讲了有一个傻女的在我家,是从湖北搞来的,问他可要,要的话到我家去接。叶某先到我家看了看,第二天晚上,叶某骑三轮车来我家,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女的,他们把那个傻女接走了。没过多少天,曹丽萍打电话问我傻女的可处理掉,我说女的傻的狠,没人要。后来她老是打电话问,还说让我给她钱,我还是骗她说傻女的没人要,没搞到钱,要么来把人接走。再之后曹丽萍的电话我就不接了,事情就是这样的。曹丽萍把傻女的送到我家,说是给女的找下家,其实是把女的卖掉赚钱。她把傻女的送到我家后,当时朝我要钱,我说没钱,这傻女的又没人要,她还是朝我要钱,后来我说不行把傻女的拉回去,不过后来曹丽萍还是把那个女的留了下来,叫我帮他处理掉。这个傻女的我送给叶某了,我一分钱都没要。傻女的在叶某家待了几天,叶某对我讲傻女的在他家里屙、尿,碰都不给碰,天天乱叫,他实在不想要了,把傻女送到我家,我那天不在家,叶某应该是把傻女交给我家属了,后来我家属不知道怎么搞的没把傻女看住,跑掉了。我家属对我讲后,我们找了一两天都没找到,我们心想傻女的肯定是跑丢掉了,或者给路过的人捡走了。我前两次就因为傻女的丢掉了,所以我和我家属都不敢讲。傻女的走失后,我们没报案,没想起来要报案。傻女的走失后,曹丽萍那段时间经常打电话问我傻女的可处理了,还朝我要钱,我跟她讲没人要,她老是打我电话,我叫她把人拉回去,她又不来,后来傻女的走丢后,我干脆不接她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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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某证言(张某1之妻)。证实:我隐瞒了之前湖北的两个人送了一个傻女的到我家来,后来这个傻女的跑掉了,我们害怕没敢讲。大概十四年前夏天一个晚上,一个湖北的女的坐车带着傻女的到我家来了,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的,好像是司机。这个女的当时和张某1讲,要把傻女的处理掉,看可有人要。张某1知道这个湖北女的意思是要把傻女的卖给人家当媳妇,他不愿意,叫湖北的女的把傻女的带回去,湖北那个女的不愿意,没一时坐车走了。之后,张某1和我商量不能把这个傻女的放在家里,正好我们知道叶某是光棍,想着介绍给叶某做媳妇。第二天,张某1去找叶某讲这件事,叶某来把这个女的带回去做媳妇了,当时叶某带走时我记不得我在不在家了,反正我知道这件事。之后过了大概有几天的样子,一大早上叶某带着这个傻女的到我家来了,他讲他晚上睡觉碰这个女的,这个女的嗷嗷叫的,他不管要这个女的,把女的还送给我家。我去找张某1说这个事,找到了张某1之后,我们回来准备再给这个傻女的找婆家,但没想到到家发现这个傻女的已不见了。当时我和张某1出去找了一天,也没找到。我们在村子附近、镇上都去找了,没找到。因为这个女的找不到,来的也不明不白的,我们害怕不敢报警。之后张某1也找了几天还是没找到,我们就没找了,后来我俩商量把这个事情瞒下来。这个傻女的就是你们刚刚让我辨认的那个女的,长得丑,牙齿有点龅牙。送这个傻女的来的湖北女的,我印象里见过一面的,好像是给我姑姐张某2讲媳妇的时候去过一次,其他的情况我不了解。她开始是想把这个傻女的介绍给我家儿子做媳妇的,但我们嫌傻女的傻,不愿意,叫她带走,她不愿意,叫我们给傻女的处理掉,意思是把傻女的卖掉,搞点钱花。湖北的女的不把傻女的带走,我们只能把她介绍给叶某做媳妇。我们把傻女的介绍给叶某没得好处。我们叫湖北的女的把傻女带走,她不带走,她还能要钱吗,而且在这之后,这个湖北的女的就没来过我家。叶某把这个傻女的送回来以及这个傻女后来走丢了就我和张某1知道,因为我们把人搞丢了,我们不敢和别人讲。叶某把这个傻女的送回来时,这个傻女的还和以前一样,傻傻的,叶某还讲之前这个傻女的跑过一次,但被他找到了。

(4)叶某证言。证实:张某1帮我介绍过媳妇。是十几年前天热的时候,好像三伏天过去了,张某1找我讲帮我找了个人,是个哑巴,介绍给我做媳妇,我答应了。当天夜里我叫了我同村的婶婶管某和我一起去,她骑车带我去了张某1家,到了之后,张某1带我看了这个女的,当时张某1还讲这个女的是个哑巴,但没讲这个女的傻,我当时想哑巴就哑巴吧,带回去当老婆还是可以的。我同意把她带回去当老婆,当时张某1没要钱,我也穷,也没钱给他。之后张某1骑车送了我们一截,我们就回家了。回家之后我发现这个女的不只是哑巴,还傻,上厕所都不知道避人,我老母亲讲不要这个媳妇,给她送回去。这个傻女在我家待了大概有十天左右,有天一大早,我把她又送给张某1家了,当时张某1不在家,我把傻女的交给张某1老婆李某了。之后这个傻女的是怎么搞得我不知道了,张某1也没再把傻女的往我家里送了。这个傻女的不会讲话,是个哑巴,只会嗷嗷叫,个子没我高,大概有一米五左右,当年脸瘦的很,整个骨架也特别瘦,看着没肉,走路一撅一撅的。我把这个傻女的送还给张某1家,是因为这个女的又楞又傻的,上厕所不避人,还有这个傻女的到处乱跑,在我家的时候,有次她一个人跑到杨湖镇上来了,第二天我才找到的。我接这个傻女的回家,我、张某1和管某知道。我送这个傻女的去张某1家,张某1老婆李某和我知道。今年有次我和张某1在杨湖镇上集的时候遇到了,张某1让我不要讲后来我把这个傻女的送给他了,我讲警察找到我,我该怎么讲就怎么讲。

(5)管某证言。证实:叶某和我丈夫叶道春按算是叔侄,他平时喊我“三婶子”,他没结婚一直是光根。有人给他介绍过一个傻女的做老婆,不过没成。大概十几年前的一天晚上,和现在天气差不多天热。那天晚上我在门口乘凉,叶某从我家门口过,我问他干什么,他讲去南湾,有人给他介绍一个人去看看,接着他又问我可有时间带他去,我头脑一热,骑车带着叶某去了,我也不知道是哪个村哪个队,我到那以后一个傻女的坐在屋里,一看傻的狠,不会讲话“啊啊”的,我待了一会先骑车回来了。第二天叶某和我讲人带回来了,没过几天,傻女的就看不到了,我也不知道去哪了,我也没问,事情就这样的。这个傻女的长相,印象不深了,反正一看是傻子,哑巴,不会讲话,张嘴“啊啊”的,听他们讲这个傻女是湖北的。我不知道南湾的这家是谁家,晚上去的我都没看清是平房楼房。叶某去接这个傻女的回来就是来当老婆的,叶某没花钱。我不知道叶某后来把这个傻女的搞到哪去了,也没问过。

(6)张某2证言。证实:张某1是我弟弟,家住颍上县杨湖镇,我找他帮我讲过媳妇。大概2008年左右,我弟弟叫我去他家喝喜酒,讲他给他儿子在湖北那边找了个媳妇,我知道后叫他给我小儿子也找个媳妇,当时我弟弟也同意了。之后,张某1帮我找了一个媳妇,他叫我一起去湖北接。大概十多年前腊月的时候,我和我儿子、张某1一起去湖北接这个女的了,当时是这个女的嫂子接的我们,过了一夜之后,我们回来了,后来也办了酒席。这个女的在我们家过了大概有两、三个月左右,我听我弟张某1讲他家媳妇犯了病,在家乱砸东西,他把媳妇送回去了。之后没多久,我家的这个女的也犯病了,不能好好过日好,我没得办法,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把这女的送回去了,当时一起送媳妇回去的有我、我儿子和张某1,当晚过了一夜后,隔天回来了,这个女的当时送到她家里去的,还有她父母,我看她们头脑也不正常。这个女的开始看起来都比较正常,个子也比较高,大概1米6左右,额头比较大,下巴比较尖,身材也正好,大概在二十四、五岁左右,她会讲话,但是讲的都是湖北那边的话。侦查员出示的赵云(吕某1)照片,我看了,她不是我家的这个女的,张某1家的媳妇也不是这个女的。我弟弟家的媳妇岁数大概有二十七、八岁左右,比较胖,个子在1米6左右。我和张某1家的媳妇后来都送回去了。张某1给我家介绍媳妇没得钱。

(7)万某证言。证实:侦查员出示一组12张不同女性的照片,其中7号我认识,这个女的我叫她萍萍,她的全名我不知道,我一直喊她萍萍,大概十几年前她到我那做衣服的时候认识的。她具体做什么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她之前帮别人介绍过媳妇。大概十几年前,张某1经我家的一个亲戚介绍到湖北找我,想让我在湖北这边给他儿子介绍一个媳妇,我当时介绍了一个,因为女方不同意,没有介绍成功。后来张某1又到湖北来找我,问我可能给他介绍一个差一点的女的当媳妇。当时正好萍萍去我那边做衣服,因为萍萍之前和我说过她认识一些家里面有傻女儿的想找婆家,所以我把萍萍介绍给张某1认识了,之后他们直接联系的,萍萍可有帮张某1介绍过媳妇,我不清楚。侦查员出示的赵云(吕某1)户籍照片,我不认识。侦查员再次出示的赵云(吕某1)生活照片,我确实不认识这个女的。

(8)王某证言。证实:曹丽萍是我儿子的丈母娘,她老家是湖北云梦县。我不清楚她具体做什么事,但我知道她以前给人介绍过媳妇的。她还因为拐卖妇女被判刑了,坐了好几年的牢,前几年才刑满释放的。大概十几年前,当时曹丽萍打电话给我叫我陪她送个人到安徽去,我同意了。我开车去了曹丽萍当时租房的欢乐街那里,到的时候我看到有五六个人在等我,其中有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小伙子,他们上了车之后我开车往安徽开去了。我们到了地方吃了顿晚饭后又开车回来了。当时一起回来的除了曹丽萍还有一个女的,我也不知道这个女的是谁。来回的车费总共2400块钱左右,钱是男方家里付的。我印象中这个女的一看头脑不正常,长相也一般化,年龄在二十多岁的样子,其他的我没印象了。侦查员出示的吕某1(赵云)户籍照片,我现在没印象了,真的记不得到底是不是这个女孩了。侦查员出示的张某1户籍照片,我不认识这个男的,当时曹丽萍叫我去安徽送的人当中有没有这个男的,我真没印象了。我亲家让我去送个人,还有钱赚,我也没问他们去搞什么的,但我心里明白,应该是曹丽萍给他们介绍媳妇的。和我、曹丽萍一起回来的女的讲话口音是我们这边的人,侦查员出示的万某户籍照片,我不认识。我当时和曹丽萍一起去的地方是不是安徽省阜阳市,我想不起来了,我对阜阳市颍上县杨湖镇这个地方没印象。我和曹丽萍去安徽这次,车上那个年轻女的,我印象中这个女的一看就有点傻,而且我一路上也没听到这个女的讲过话,这个女的长相我真的没印象了。侦查员再次出示的吕某1照片,我真的没印象了,我也没法确定是不是这个女的。侦查员再次出示的张某1照片以及出示的张某1老婆李某、儿子张涛照片,我都不认识,当时和曹丽萍一起去安徽的时候,我有没有见到这几个人,是否与这几个人有过接触,时间长了,我真的没印象了。

(9)代某证言(万某老公)。证实:我老婆叫万某,她有没有做过媒婆,我不清楚,她有没有因为给别人介绍媳妇去过外地,我不清楚。她有时候出去几天,回来时和我讲去走亲戚,我知道了没当回事,没细问。我印象中她没说过她给别人介绍媳妇到安徽去过。在万某接触的人当中有没有一个叫曹丽萍的,我不清楚。侦查员出示的曹丽萍、吕某1、张某1、张涛照片,我都没见过。

(10)徐某证言及其提交的赵云残疾证(吕某1老公公)。证实:大概2010年秋天,我们刘集街上卖提篮的陈某讲他在三优集那边捡了一个傻女的,讲要给我家儿子做媳妇,我当时到他家看这个女的傻不叽的,还不会讲话,我不想要,陈某讲没事,娶个正常媳妇不得花万把块吗,我听陈某这么讲我同意了。我家穷,儿子头脑不照,一直没说到媳妇,我和陈某讲让他找到合适的介绍给我儿子做媳妇,所以他捡到这个傻女的才会想介绍给我家的。陈某给我家介绍媳妇没得好处,就中午留他在家里吃了一顿饭。当时这个傻女的也没名字,从哪来的也不知道,四五年前村里要求上户口,我给她随便起个名字叫赵云。侦查人员告知我赵云原名吕某1,户籍地在湖北省应城市××镇,2008年被他人从家中拐卖至安徽。赵云残疾等级系听力言语壹级残疾。

(11)陈某证言。证实:大概十年前,我在路上(鲁口镇胡巷子村附近)看到有个女的,一看就是傻女人,在那嗷嗷叫,是个哑巴,我用板车把她拉回家。正好之前徐某对我讲过看看可能帮他傻儿子找个媳妇,哪怕是傻媳妇都管,我把这个傻女的说给徐某做儿媳妇,但我没获利。

(12)汪某1证言(安徽省颍上县刘集村主任)。证实:我村村民徐某有一个儿子精神有点问题,他儿媳妇叫赵云,是个孬子,傻的厉害,还不会讲话,只会嗷嗷叫,不是本地人,听讲她是被人在路边拾来给徐某儿子做老婆的。赵云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纯楞子一个,赵云这个名字都是我们村里共同给她起的,为了享受国家政策,后来村里特地给她上的户口。

(13)汪某2证言(徐某隔壁邻居)。证实:徐某有一个儿子,脑子有点问题,他的儿媳妇叫赵云,脑子也有点问题,也不会讲话,是个哑巴,我们邻居平时和她无法沟通,她讲话都是嗷嗷叫的。赵云之前都没名字,我听讲是别人从外面捡的,然后介绍给徐某家的。后来我听讲村里给徐某家搞贫困户的时候,商议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赵云。赵云大概是十年前被人从外面捡回来的。

3、被告人曹丽萍供述与辩解。证实:我除了拐卖吕秀萍、余利华之外,还拐卖了吕某1,吕某1和吕秀萍两个傻女的是我同时从汉川带出来的。你们(公安机X)给我看了一组照片,我认出来5号就是老张。2008年4月份,我跟我丈夫吕为才回他老家修祠堂。在那边,吕为才的一个叔叔在聊天时讲到村里有两个傻女的,一个叫吕秀平,一个叫吕某1。我听到后想着把这两个傻女的搞到外地去卖给别人当媳妇,能挣点钱。我跟吕秀平和吕某1父母说我可以把她们带到安徽六安这边治病,病治好以后再给她们找个婆家。她们的父母都同意了,我把吕秀平和吕某1带出来了。在我家里住了一个月以后,我先把吕秀平卖到六安单王乡姓董的那家了,我得了2000块钱。我也给吕某1打听下家,但是她傻得太狠了,也没户口,没人要。我又把吕某1带回她老家,从村里给她开了一个证明,然后又带她出来了。之后,我在万姐那认识了安徽阜阳的老张,我把吕某1的情况和他说了,他让我把吕某2到阜阳去,他来给吕某1找个下家。老张先回的阜阳,过了一段时间,当时天气很热了,老张打电话给我,让我把吕某2去,我当时包了王某的车,和他一起开车把吕某2到了阜阳杨湖镇老张家里,送去以后,我没停留,洗个澡回去了。回去以后我打电话给老张,问他有没有给吕某1找到婆家,要是找到了,他要分我点钱。老张讲还没找到,要是找到了,肯定会给我一点电话费和路费的。过一段时间,我再问老张,他还是讲没给吕某1找到婆家,后来我再打老张电话,打不通了。之后我没再问吕某1的事了。我没带吕某1到安徽六安这边治病,我骗了吕某1父母。因为吕某1在汉川那边没人要,老张讲他能从阜阳这边找到家,所以我才把吕某2到老张那,当时没讲怎么分钱,是我回到汉川以后打电话讲的,但也没讲具体给我多少钱,老张讲真找到下家了,电话费、路费肯定要给我的,电话费也就是好处费。我不知道老张最后把吕某1搞到哪去了,老张最后联系不上了。我把吕某2到老张那没得到钱。我真不知道吕某1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我除了拐卖吕秀萍、余利华、吕某1之外,其他没有了。我当时带吕某1出来的时候她大概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听讲吕某1小时候得了病,搞的脑子傻了,不会讲话,只会乱叫唤。我和老张是在汉川毛巾厂“万姐”开的麻将室遇到的,“万姐”开了一个棋牌室,我和“万姐”经常在一起打牌认识了。“万姐”见过吕某1,我之前和她讲过我家里有个傻姑娘(指吕某1)想介绍给别人做媳妇,她去过我家见了吕某1一面,见过面之后她介绍老张和我认识了,认识之后我也和老张讲了吕某1的情况,老张叫我把吕某2到颍上去,我把吕某2去了。2022年2月15日我们当地派出所民警通知我,讲我涉嫌拐卖妇女,需要到派出所去一趟,上午我主动去我们当地派出所投案了,下午安徽的警察把我带到寿县公安X来的。2022年3月24日我被寿县公安X监视居住。2022年9月底,寿县公安民警通知我让我到寿县去,我因害怕没去,把手机关机,躲到了我朋友龚梅生家。2022年10月10日寿县公安民警在龚梅生家把我抓住的。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丽萍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接送、贩卖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拐卖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曹丽萍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曹丽萍犯罪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曹丽萍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