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财政局下达了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5453.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12226.1万元,校舍安全保障资金1340.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967.4万元,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919.8万元,并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
市财政局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年生均普通小学650元、普通初中850元、特殊教育学生6000元补助公用经费,对民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及时做好资金预算分解下达、拨付工作。同时,按《鹰潭市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及时下达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落实好“两免一补”(免即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即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及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推动鹰潭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