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需要做节能评估?
(节能报告编制及节能报告审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可委托工程咨询资质单位(陕西东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792647170)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报告的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各级发改委特定项目立项、申报、核准的前置性条件,只有通过节能审查,才能进行后续的报建工作。节能评估报告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依据。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如风电、光伏、水电、管网、道路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其他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都需要编写节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