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贸易”)系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雅仕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含本次)。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700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9.85%,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仕贸易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为雅仕贸易本次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担保。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68588213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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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立日期:2009年3月9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佟圩路8号办公楼A栋
6、法定代表人:郭长吉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木材销售;棉、麻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9、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雅仕贸易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700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9.8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24,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7,7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