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2023年兵役登记公告
广大役龄青年朋友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2023年兵役登记已经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广西区内、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外省籍高校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校所在地均可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被征集服过现役或正在服现役的不用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31日前。
三、登记地点
各乡镇(街道)设立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适龄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组织登记。2023年1月至6月,每月的第三周双休日为“兵役登记日”,适龄青年可前往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享受初检初审、现场审核发放《兵役登记证》的“一站式”服务。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四)下达结论。乡镇(街道)、学校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兵役登记站将县(市、区)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六)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当年义务兵应征报名,上半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8时,如2023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年度缓征。
五、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暂行实施办法》(司动〔2016〕34号)规定,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户籍为区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由高校组织补办兵役登记手续;户籍为区外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返回原籍或在学校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外省(区)转入学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咨询电话:
南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
来 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