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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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8931)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本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关于2022年底及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岁末及2023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下列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如开通)、转换(如开通)及定期定额投资(如开通)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如开通)、转换(如开通)及定期定额投资(如开通)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注: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至12月29日(星期五)的业务安排,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4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中加安瑞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2月0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五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时,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或新增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如下: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3 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 申购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2 申购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6.3 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客服热线: 400-00-95526
官方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
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
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
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博时财富自2023年02月08日(含)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日起,中加基金在博时财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调整申购起点金额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基金产品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3年02月08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博时财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业务,并在下述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如有)等业务。 同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博时财富办理下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其中:中加安瑞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基金、中加医疗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将待基金开放申购后开通。
二、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2023年02月08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博时财富申购中加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0914)、中加心享混合A/C(基金代码:A类002027/ C 类002533),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 10 元。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23年02月08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博时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参与费率优惠的方式以博时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2、自2023年02月08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博时财富办理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可享受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补差费率折扣优惠,具体参与费率优惠的方式以博时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博时财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博时财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博时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博时财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网址: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本公司网站:
五、重要提示
1、本次申购金额起点调整仅针对该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具体申购及定投业务规则、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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