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说,要有光。”
一部是《芳华》,一部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以下简称《城市之光》)。
巧的是,这两部影片在2017年最后一个月里相继上映。
如果说,《芳华》的撤档,多少还带有一点冯式小九九的鸡贼,那《城市之光》的跑路,则基本上是故事情节背锅,传说当时快上映都没能拿到龙标。
夏BB看过原著小说,里面的案件都相当高能且真实,还牵涉到了公检法系统。
你说,这能让你在国庆节的时候上映吗?
看完电影之后,制作团队为了迎合国庆的气氛所做出的努力扑面而来,不过这么努力还没能赶上献礼的好时候,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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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出了这个档期,那些为了迎合审查的小心思,就有点拍马屁的意味了。
这是一部俗气的电影,缺点是那么的令人惋惜,甚至是心生厌恶。
但它又是一部很勇敢的电影,优点是那么令人惊喜,灿烂夺目。
▲这张海报做的不错
比如,反派癫狂的表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蝙蝠侠:暗黑骑士》中的小丑,叙事节奏又像极了《七宗罪》。
那中国式“小丑”终于诞生了吗?《城市之光》做到了“七宗罪”的第几罪呢?
这部电影,究竟值不值得贡献票房呢?
向“黑暗正义”迈出的一小步
很多人对于《城市之光》的担忧是演员的演技不行,夏BB其实很理解这种担心,毕竟集合了两大流量演员:邓超和刘诗诗。
说句良心话,本片大部分演员的表现还是凑合的,比我想象的要好太多。
总体来说,演技的排名是阮经天>邓超>文淇>刘诗诗。
我们先从后面那位开始。
刘诗诗,饰演方木的搭档米楠。她一改从前说话有气无力的现象,变得掷地有声,慷慨激昂,但听起来像在念课文。
好像带了美瞳的大眼睛根本转不动,美则美矣,毫无灵气,总感觉跟大家不在一个次元里。
怎么做到的,我真的很好奇。
文淇,饰演方木收养的女孩廖亚凡。戏份不多,发挥有限,但演得真的很不错。
与邓超搭戏毫无畏惧,而且相当自然。我居然觉得灰毛颓废超哥和青春叛逆文淇的这对老少配CP,看起来很好吃?
小姑娘加油,真的非常看好你。
邓超,饰演主角方木。我最在意的就是他,在喜剧和文艺片中判若两人、宛如精分的他。
本片再次证明,不当导演、不演喜剧的邓超,做个扛把子是没问题的。
超哥啊,在人生精力最旺盛的时刻,别再消费自己了,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不好吗?
阮经天,饰演反派江亚,这次最让人拿不开眼睛的就是他。
看过《城市之光》之后,阮经天不再是霸道总裁,摇身一变成为霸道变态。
很多人将他的表演比作是《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面的小丑,在我看来确实有那么点意思,但差距还是很大。
但是,阮经天此次的表演,真的刷新了我对他的认知。从恐惧到惊悚,从惊悚到猖狂的神经质特征,虽然略用力,但完成度不错。
他略显夸张的表情,红红的鼻头和睫毛上闪闪的泪水,让我今年第一次在影院里有了“敬佩”的感觉。
预告中江亚采用的是阮经天的原声,虽然略带台普,但并不出戏。遗憾的是,正片换成配音,在角色的整体性上,被剥去了一层真实。
有人说阮经天演得太“抽搐”,但我觉得还是可圈可点的,做人不能太双标。
塑造一个能与主角媲美的反派,是影片成功的关键。阮经天的江亚有这层意思了,但还饱满度还不太够。
除了演员,影片整体的气质和风格,总让我想到一个词,那就是“黑暗正义”。
▲这个镜头给我的印象还挺深的
江亚瞄准的目标,都是处在社会舆论风口浪尖上的人。
有因为教学方法不当,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数学老师。
有因拆迁而将母亲赶出家门,还口出狂言的不孝子。
▲猜猜水袋里装的是什么……
有随便停车而阻拦消防车灭火,导致家中失火的邻居惨死的中年男子。
有帮讹人的摔倒老太进行辩护的律师。
这些人,这些案件,现实社会里我们已经听到麻木了。但你是不是也曾想过,有一位行侠仗义的“黑暗英雄”,去替天行道呢?
甚至我在想,如果江歌妈妈看到这部电影,会不会也希望有一个“江亚”,去替她杀了陈世峰。
这种命题,在其它国家的影视作品中屡见不鲜,在国产影片中看到这样的题材,仿佛还是第一次。
但当江亚把律师绑起来,捆上了炸弹,设定成超过十万人选择律师应该死就引爆炸弹的时候,我的心还是漏跳了一拍。
敢拍这种情节,也是挺有勇气的。
但可惜的是,《城市之光》向着“黑暗”迈出了第一步,又为了所谓的“光明”,自己主动撤回了半步。
向《七宗罪》迈出的一小步
本片改编自雷米“心理罪”系列小说的第4部,该系列一共有5本小说,《画像》《教化场》《暗河》和《城市之光》,以及番外篇《第七个读者》。
全系列的主人公是方木,讲述了他从学生时代到参加工作,成为一名警察,这期间发生的各种故事。
不过摸着良心讲,从演员整体表现、角色塑造以及剧本改编合理性这几个方面来看,《城市之光》都要比《心理罪》好很多。
原著中的方木,是一个智商超高、情商略低、拥有对犯罪人员进行心理画像能力、行为举止略微中二的一个人。
在我看来,方木不是一个绝对完美的正面形象,他的心里是有黑暗面的。
他做警察,不是为了行侠仗义,而是为了强迫自己“做一束光”,去驱逐自己的和别人的黑暗。
邓超版的方木,符合原著的设定,至于李易峰版的方木,可能是最不像的一个。当然,这不是他的锅,而是剧本给你们峰峰的人设就是这样的。
因为方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多面体,原著里面的方木,我想李易峰操作起来还是有点难的。
所以《心理罪》将剧本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挑大梁的责任转交了廖凡。
而这样一来,《心理罪》就变成了披着原著外衣的一部四不像。
在《城市之光》中,邓超和阮经天平分秋色,表现合格,文淇、郭京飞和余皑磊等戏份不多的配角,也将各自复杂的人设立住了。
他不但参与剧本改编,还客串了一个角色。至于演的是谁,你们自己去找吧。
所以,从改编的程度上来说,《城市之光》我觉得是很成功的,甚至将原著中我个人觉得夸张、中二、一看就是瞎编的情节,都进行了合理化的改编和简化。
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剧情太过简单和流水线。
原著小说的内容不少,对犯罪行为的细节、江亚的思考过程、各种伏笔等等,都描述得比较详细。
尤其是文淇和刘诗诗扮演的这两个角色,在原著中与方木之间的关系真的是超狗血,超复杂。
至于最大牌的林嘉欣,她的角色在原著中是大boss,电影中将其变成一个路人的设定。
原著中她的角色其实过于上帝视角,我都怀疑是雷米不知道怎么结尾瞎编的。但在电影中,她的角色功能太弱,完全没必要出现。
如果能认真铺垫感情和作案手法,拍成20集的电视剧,我想效果会好很多。
虽然剧情上有硬伤,但《城市之光》是一部野心相当大的电影。
它不仅想做中国版的“黑暗骑士”,还想做中国版的“七宗罪”。
是吧,剧情是不是特别像布拉德·皮特主演的《七宗罪》?
同样都是相当具有仪式感的连环杀人,被害人都具有某种“原罪”,犯罪分子为了“惩罚”而杀人。
那这个中国版的《七宗罪》,完成了几罪呢?
在我看来,是往《七宗罪》的方向,小心谨慎地迈了一步。
可以说,是钱和审查,制约了《城市之光》。
先说钱。
“心理罪”系列的电影改编权已经分别卖给4家公司,按计划来说,大电影可能会有6部,目前已经出街了2部。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办,改编权应该卖给一个公司。好好规划,启用同一拨演员,拍一个“方木宇宙”,说不定真能成为国产电影史上的一段佳话。
现在可倒好,加上网剧,我们能见到六七个不同年龄、不同面貌、不同时空里的方木。
为什么啊?这年头抢IP就是抢钱啊!你卖一个公司是卖一个IP,你卖四个公司是卖四个IP。
如今人人都在抢IP,卖IP跟卖白菜一样的。规划什么的,不存在的,观众习惯就好。
再说审查。
摸着良心讲,影片整体观感并不差,甚至可以用良好以上来形容。
但到了影片结尾部分的“加戏”,又把之前的铺垫瓦解掉了,变成一部正能量的道德教育宣传片。
至于片尾的彩蛋,确实很感人,但用这种方式出现,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为什么呢?为了审查,为了中和影片中“黑暗”的部分,为了强行带来“光”,为了强行正能量。
因为它并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答案,所以只好用歌颂来挽回局面吗?
《城市之光》是一部非常可惜的电影,明明可以做勇敢的领头羊,却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但你不能否认《城市之光》存在的意义,因为这是国产犯罪类电影非常关键的一次探索。
它让我们看到在审查体制下,国产犯罪类电影具有的可能性,一个饱满的反派人物对整体观感是多么重要,以及国产犯罪类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想做黑暗中的那束光,就必须先承认黑暗。如果你自己都假装看不到黑暗,又何来“光明”一说?
既想做“黑暗骑士”,又想做“光明英雄”,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对于改编电影本身来说,如果没有办法让观众聚焦于作品,跳出与原著之间的比较,本身也是一种不成功。
希望下一个“方木宇宙”,可以离“原著”远一点,离“黑暗”近一点,在“光明”中走的更远一些。
▲北京首映礼的这张图还是蛮有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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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雪将至:十分可惜,十分可敬
心理罪:没有了心理,这片还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