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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岗 我区 喜讯 市级 荣获

【喜讯】我区3家单位荣获2022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9 19:29:03 浏览8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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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烈 祝 贺

我区3家单位荣获2022年度

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日,合肥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发布《关于命名2022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我区共有3家单位被成功命名!

01

庐阳区人民法院

(一)健全组织管理,夯实未成年权益保护的基础

成立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机关党委负责人、团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编发月刊《青少年维权号》,妥善整理保存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台账资料。发布“青少年维权岗”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审判职能,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涉未成年人审判实施“优先审理、不公开审理、适当照顾”的三大原则。委托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救助,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涉及未成年人的家暴纠纷,根据申请及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强化多方联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调解优先制度,从各行各业中选聘的调解员,在聘期内接受法院委托(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协助调解解纷。实行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查制度,在妇联内选任了多名同志担任调查员,由其在聘期内接受法院的委托,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协助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依据。挂牌成立庐阳区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加入义警辅导站,为未成年人提供提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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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制创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和广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性”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问题家庭依法带娃。全省率先引入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出台《关于实施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的意见》。子女抚养争议,实施“要素式”审判,要求父母在庭前填写 “要素表格”,提高证据收集质量和效率。

(五)普法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期坚持开展青少年校园法治教育。吸收具有司法实践经验、致力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青年干警组建成立青少年权益保护志愿者团队,利用青少年维权岗进学校、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模拟法庭、法院公众开放日、拍摄普法视频、对弱势青少年帮扶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02

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

(一)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

对所有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实行专人专办、精办快办。在案件办理中,强化检察职能发挥,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提前介入未检等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意见》,积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近三年来,我院未检办共依法办理侵害未成人权益刑事案件49件104人,起诉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社会公平正义得以伸张。

(二)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可能涉嫌强奸幼女的一起介绍卖淫案,实行立案监督,成功将明知是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占某某绳之以法。

加强类案研究分析。先后就宾馆酒店、酒吧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辖区宾馆酒店在前台明显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规定,用实际行动切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建立线索联动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移送我院司法救助办案部门,并积极配合、跟进监督。

加强公益诉讼保护。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公益保护行动,围绕中小学校园周边是否售卖三无产品、假冒产品,是否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开展排查走访,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积极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

联合多部门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区教体、法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实施意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组织包括正副检察长在内的11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公检法共同实现辖区法治副校长基本全覆盖。先后开展具有鲜明庐阳检察特色的活动50余场,累计受教育师生2万余人次,取得良好成效。

严格保护未成人档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档案实行专柜专存、严格保护,并综合运用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方式,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3

四里河街道团工委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街道团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社区团支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专题汇报会,对创建活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普法宣传

积极承办团市委“合青护航 快乐成长”行动,邀请青少年维权专家开展法律大讲堂,护航辖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多次运用专题讲座、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校园安全、小学生自我保护、禁毒、防恐反恐、防范校园欺凌等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同时,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推送校园安全、青少年维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畅通服务渠道

联合安徽现代心理学研究院,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讲堂,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设立青少年法治宣传站,招募心理咨询志愿者,联合深入学校、社区、家庭,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矫正帮教和生活帮扶等志愿服务。成立“爱心护学岗”,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交通秩序、校园欺凌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关爱行动

开办“布谷鸟小课堂”,在与合肥师范学院校团委共建基础上,引进中澳科技学院等高校支教队伍,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们免费为辖区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国学、绘画、课业辅导等志愿活动。积极组织“亲子嘉年华”、“小手拉大手 你我共成长”等主题活动20余场,增进亲子交流,促进家庭和睦。结合寒暑假假期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做到“依法带娃”。

未来,团区委将始终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督促各单位以此次“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为契机,持续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新时代法治庐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秦天宇

校对:刘鹏飞

校审:张燚

审核:韦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