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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遭到 留给 反对 儿子

2014年,北京一老人准备将房子留给儿子,遭到女儿的强烈反对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9 15:49:03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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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父母将儿女抚养家庭,当父母老了,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北京有一位老人,她有四个儿女,如今,只有儿子在赡养老人,一次住院费6万多,也全是儿子在支付,三个女儿不管不问,一分钱都不出。

刘家老母亲卧病在床

如今,老人要把名下 一套房产留给儿子,两个姐姐突然跳出来,她们阻止母亲把房子分给弟弟,但被问到为何不出赡养费时,两人还是坚决不出赡养费。

有人问,天下真的有这样的儿女吗?

不用怀疑,类似这样不愿意出赡养费,却还想着分财产的儿女,多的是,你若是不相信,请接着往下看,看看这三位女儿都做了什么。

2007年,刘家老父离去时,留下46000元的遗产,这笔钱在刘家老母亲手里。

她的大女儿希望母亲把这笔钱拿出来,四个兄妹一起平分了,但是小儿子刘宝亮不同意,因为母亲还在呢。

于是,四兄妹就母亲的养老问题开了一个小会,刘宝亮的大伯问刘家老母亲,“我老弟走了,就剩你了,你准备跟谁过?”

大伯的意思是说,刘家还剩下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问她想跟谁养老,而刘家老母亲说,“跟我儿子,我儿子去哪我就去哪?”

既然刘家老母亲已经选择了儿子刘宝亮,刘宝亮就把母亲接到了自己在城里的楼房居住,由自己负责给母亲养老,而那46000元自然也交到了刘宝亮的手里保存。

刘宝亮在城里的房子是一个两居室,在六楼,只有50多平方米,刘宝亮和女子住一个屋,奶奶和孙女住另一个屋,所以,这个家里还是有些拥挤的。

从2007年开始,刘家老母亲一直是跟着儿子刘宝亮住在城里的楼房,她的三个女儿没有给过一分钱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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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与二女儿

基本上,大姐两三个月才会去看一次母亲,不过也就待五分钟就走,母亲说,“你再待一会吧。”可是面对母亲的挽留,大姐根本不做停留,执意要走,每次都是如此。

不过,在夏天天热的时候,大姐会把母亲接到她那里居住,不过也就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又会把母亲送回弟弟家里。

所以,总的来看,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儿子刘宝亮在赡养母亲,其他三个女儿,很少有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

2012年,刘家老母亲突然去厂里找二女儿,说,“儿媳妇不给我饭吃。”

二女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想着先跟大姐打个电话,然后问问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大姐知道后,就开始指责弟媳妇不给母亲饭吃,就去找弟媳妇理论,双方见面就是吵架。

而事实上,并不是弟媳妇不给母亲饭吃,而是弟媳妇和弟弟吵架了,两人正在闹分手,弟媳妇是这样对婆婆说的,她说,“我要是跟你儿子分手了,我就不伺候你了。”

所以,那段时间,刘宝亮两人在闹分手,一直在吵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弟媳妇就不再做饭,中午的时候,母亲就自己去买,等儿子刘宝亮下班回来,再给母亲做饭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直到两人联系缓和。

儿子刘宝亮与女子

不过奇怪的是,既然大姐指责弟弟对母亲照顾得不好,那么她完全可以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去住,而母亲也愿意去她家里住。可是,她并不愿意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因为她认为,母亲养了儿子,儿子才是给母亲养老的。

在这之后,大姐和弟弟一家矛盾不断,而到了2014年,母亲突然得了重病,刘宝亮和女子把母亲送到了医院。

二姐跟大姐打电话,说,“咱妈兜里有7000元的现金,不见了。”

大姐听完,说,“肯定是被弟媳妇给拿走了。”

然后,大姐就开始指责弟媳妇,为何要拿走母亲的零花钱,可是弟媳妇觉得很冤,她说,“我什么时候拿我妈的钱了,你有证据吗?”

大姐指责弟媳妇拿走了母亲7000块钱,可是弟媳妇却说自己根本就没有见到这笔钱,谁在撒谎那就不得而知了,而且,有没有这7000元也不清楚。

之后,在母亲住院期间,当时二姐也在场,因为某些原因,护士要求家属将母亲的耳环摘下来。

二姐问母亲,“我帮你把耳环摘了呀?”

母亲说,“不行,我不让你摘。”

这时,弟媳妇走了过来,问,“妈,我给您把耳环摘了呀?”

母亲点点头,同意了,弟媳妇才把耳环给摘了。

二姐就给大姐打了个电话,说是弟媳妇把母亲的耳环摘走了,大姐就很生气,就指责弟媳妇,为何要选在这个时候摘走母亲的耳环。

大姐的意思是说,母亲还没入土呢,弟媳妇选在这个时候摘走母亲的耳环,是为了抢走母亲的财产。

大女儿

而事实上,这对耳环就是弟媳妇给婆婆买的,摘走耳环也是婆婆同意的,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后来,在这对耳环丢了后,弟媳妇又给婆婆买了一对新的耳环。

相反,大姐为何对财产看得这么清楚,连耳环被摘掉也要计较?

而这次住院,一共花费了6万多,儿子刘宝亮将父亲留下的46000元取了出来,但是还不够,他就跟大姐打电话,说,“咱妈的住院费不够,我的钱还没到期。”

大姐问他,“那你想怎么办?”

刘宝亮找到大姐,就是希望四兄妹共同承担母亲的住院费,可是大姐却说,“她们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拿1万,但是你得给我写一张借条,签上字。”

大姐的意思是说,自己可以拿1万给母亲治病,但是这1万是自己借给弟弟的,并不是自己拿来给母亲看病的钱。

后来,当她和两个妹妹打过电话,等刘宝亮再次找到大姐时,大姐却说,“我刚买了保险,还剩5000。”

刘宝亮心想,有5000也行,可是大姐又说,“我就剩1000了。”

刘宝亮生气了,他说,“1000块你自己留着吧。”

所以,自始至终,这6万的住院费,全都是由刘宝亮自己一个人出的,除去父亲留下的46000元,他自己还添了2万。

而大姐和另外两个妹妹,一分钱都没出。

大姐之所以不出,她认为,父亲留了4万多在弟弟手里,弟弟是家中的儿子,就应该儿子给母亲养老。

住院费的事情告一段落了,紧接着母亲出院了。

因为刘家在立教村有三间平房,自从父亲离去之后,母亲就从这里搬走了,而如今,刘宝亮把母亲送回了老家,这里的房子虽然配置比较差,但还是能住人的,空间也比较大,环境也好。

而刘宝亮和女子也从楼房里搬了出来,回到老家照顾母亲,因为母亲卧病在床,需要人24小时在身边照顾,于是,白天的时候,刘宝亮出去上班,女子留在家里照顾老人,到了晚上,刘宝亮会回到老家,继续照顾母亲。

立教村的老家

因此,儿媳妇自己一个人照顾婆婆,不免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她希望姐姐和妹妹也来照顾婆婆。

刘家一共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刘宝亮是这么考虑的,四人轮流照顾母亲,一人24小时,可是她的这个要求被大姐拒绝了。

刘宝亮又提出,让姐姐和妹妹在白天照顾母亲,他自己则负责在夜里照顾母亲,这样,他的女子就不用留在这里了,可是她的这一个提议,又被大姐和妹妹拒绝了。

大姐拒绝的理由有三点,一是,她的家距离老家比较远,她不想跑这么远。二是,她认为刘宝亮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儿子照顾母亲是天经地义的,而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的意思是这样的,母亲还有房子,还有每个月的生活补助金,这些都给了弟弟,那么,就应该弟弟出钱给母亲治病才对。

总的来说,大姐认为弟弟得到了所有的财产,理应由弟弟照顾母亲,所以她不出钱也不出力,如果想让她出力出钱,就把财产分给她。

而刘宝亮名下的那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中有父亲出资的5万,所以大姐认为,父亲离去后,母亲享有房子的一半份额,这一半,她也应该分到一份。

她还说,“弟弟接了父亲的班,有了饭碗,有了退休金,饭碗接过来了,照顾母亲是应该的,别说是8年,就是16年也是应该的。”

她对弟媳妇说,“母亲养儿子了,儿子不在,就得你当媳妇的来伺候。”

弟媳妇问她,“那你是从哪来的,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

弟媳妇可以配合男子照顾婆婆,而大姐作为女儿,自己不赡养老人,却指责弟媳妇,这种说法大错特错。

如今,大姐又指责弟弟一家把母亲送到老家,是为了早早地把母亲送走,好独霸房产。

然而,刘宝亮却说出了把母亲送到老家的原因,原来,他的楼房在6楼,还没有电梯,母亲如今卧病在床,上下楼都不方便,老家是平房。

再者,母亲需要24小时吸氧,而那个氧气罐非常的重,每次换气都得爬六楼,更麻烦。

氧气罐

大姐对于弟弟的解释并不认同,她说,“母亲上次住院比这次还重,都能上六楼,这次怎么就上不了了呢?”

大姐还说,“以前让你买三居室,你自己买两居室,你还买那么高干嘛?”

而在最后,当大女儿亲耳听到,母亲要把房子留给儿子,如果女儿来争,就是不给。

大姐表示,母亲说的话不对,都是儿子教的,她不承认母亲会真的把房子留给儿子,房子是用来养老的,没钱了得卖房。

总的来说,大姐的意思就是,她不会出钱赡养母亲,母亲自己有房,应该把母亲的房子卖了给母亲治病和养老。

而刘宝亮却表示,他现在不想见大姐,大姐一直想分钱,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养儿防老,有的时候,这句话是对的,女儿真的指望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