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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 奖金 大赛 最高 幸福

“我拍我的幸福诸城”短视频大赛来了!最高奖金5000元!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9 01:52:18 浏览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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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市2023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表现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伟大成就和伟大变化的自豪感,全力呈现“中国龙城 舜帝故里 尽美家乡”的良好风貌,全方位全力营造“干”字当家、“实”字托底,稳中求进、扬长补短,以更实举措谋发展、抓落实、求突破,奋力开创新时代“诸城模式”新实践新辉煌和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生动实践,现面向全网开展“我拍我的幸福诸城”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

活动主题

“我拍我的幸福诸城”——短视频大赛

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2023年3月1日——11月30日

2.线上投票、专家评审:2023年12月1日——15日

3.线下颁奖:2023年12月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诸城市互联网舆情中心

诸城市文明办

承办单位: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冠名单位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作品主题

作品主题需与山东省诸城市相关。可以呈现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社会正能量、行业风采、诸城美食、非遗传承等,记录和反映诸城的秀美风光、风土人情、爱岗敬业的身边榜样、诸城非遗的传承文化等,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展示诸城的城市形象和市民的幸福生活,聚焦生活新变化,展现幸福感、获得感。

展开全文

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形式为短视频,手机、相机等拍摄均可。可以是Vlog,具体形式不限,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

2.视频要求画面清晰,视频格式为MP4格式,横屏竖屏拍摄均可。

3.作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作品投稿者需确保投稿作品为本人原创并享有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加水印,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视频所有素材及文字字体的产权争议由创作者负责。

5.自评选奖项公布后,组织单位有权在开展各类宣传中使用,不再单独支付稿酬。

6.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评选及奖励办法

1.海选: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参赛作品在诸城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平台,添加“#幸福诸城”话题集中展播。

2.月评:每月将综合参赛作品在各平台的播放量、点赞量、上级媒体平台采用情况和组委会评审,评选出人气奖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月度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

3.年度评奖:2023年12月中旬评出年度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最佳组织奖。年度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最佳组织奖2名,奖金1000元。作品一经采用刊播,即颁发刊播证书。

4.颁奖:年度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最佳组织奖与月度人气奖一起参与颁奖典礼。

参赛权益

1.参赛机构或个人有机会获得相应奖励和证书。

2.展示推广与作品征集同步开展。大赛启动后,参赛作品在诸城市融媒体中心所属新媒体各平台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播。视频创作者有机会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分享创作理念和作品创意;受邀参加颁奖活动和分享会。

3.主办单位尊重和保留创作者的署名权,视频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4.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其他相关媒体播放等。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媒体支持

本次活动将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资源进行大范围的线上、线下宣传报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的新媒体传播方式扩大宣传效果。

诸城电视台、“爱诸城”客户端、“融媒诸城”视频号、“诸城融媒”抖音号、“诸城融媒”快手号、“今日诸城”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诸城融媒全媒体联动。同时,重点作品将推荐至新华社、闪电新闻等平台进行深度宣传。

参与方式

1.“爱诸城”客户端“随手拍”大赛专区提交参赛作品,并填写大赛报名表、汇总表,发至邮箱aishangzc@163.com;

2.将参赛作品及大赛报名表、汇总表直接发至邮箱aishangzc@163.com,邮件标题须标注“我拍我的幸福生活”字样。

以上投稿渠道任选一个,不要重复提报。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附件:1.“我拍我的幸福诸城”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我拍我的幸福诸城”短视频大赛汇总表

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责编:高倩倩

初审:巩向红

终审:张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