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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39929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力生制药创立于1951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制,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历经七十年,公司始终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坚持以“倾力健康事业,共享绿色人生”为使命愿景,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寿比山^[®]吲达帕胺片、三鱼^[®]正痛片、希福尼^[®]头孢地尼分散片、友好^[®]麻仁软胶囊、生化^[®]那屈肝素钙注射液、生化^[®]氢化可的松琥铂酸钠冻干粉针和碳酸氢钠片、盖胃平片、维生素片剂系列等产品,疗效获得市场广泛认可,为服务百姓健康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品种涉及15大类243个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涉及原料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溶液剂、注射剂、冻干和粉针剂等。
(二)公司文化理念
历经岁月洗礼精耕制药领域的力生公司,把“倾力健康事业、共享绿色人生”作为神圣的使命和美好的愿景,弘扬“匠心、专注、创新、融合”的企业精神,笃行“客户为本、价值为纲、艰苦奋斗、守正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秉持“做好人 做好药”的从业理念,在医药健康领域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砥砺奋斗,勇毅前行。
1.企业使命与愿景:倾力健康事业 共享绿色人生
2.企业精神:匠心、专注、创新、融合
3.核心价值观:客户为本、价值为纲、艰苦奋斗、守正创新
4.从业理念:做好人,做好药
(三)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力生公司将聚焦主业,贯彻“聚焦核心、三力合一、全面创新、合作共赢”的战略思路,实施“23456”战略,以“双轮”驱动增加发展动力,在打造“三大优势”、建设“四大板块”和“五大领域”上精准发力,落实“六大措施”,实现“研发带动销售,销售助力研发”的良性循环,铸就公司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国际化能力,将力生公司打造成为以心脑血管类为代表的基础用药领域先进企业。
聚焦核心:聚焦打造口服固体制剂专家。
三力合一:研产销联动增合力,科改示范增活力,投资并购增魄力。
全面创新:充分发挥科改示范机遇,以限制性股票和跟投机制为切入点,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全方位推进企业改革创新。
合作共赢:以合作求生存,以合作谋发展,以合作思维全面推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的合作共赢。
(四)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结合公司现有资源以及发展需要,公司积极探索适合于企业自身条件的多类型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合作模式。公司着力搭建研发生产平台,开展高端制剂、复方制剂和高附加值品种的研发,并对现有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工艺优化和自用短缺原料药研制。初步形成短、中、长期相结合的产品研发方向,丰富完善产品线,使公司产品线逐步实现系列化、专业化。
2.采购模式:公司通过招标采购、加大合格供应商引入、战略储备等方式不断提高物资采购的科学化管理。通过加大合格供应商开发力度,引入竞争,降低采购成本;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正确预判,适时进行战略储备,并合理签订大宗合同,有效应对市场波动风险。
3.生产模式:公司始终牢记“做好人、做好药”的从业理念,以质量诚信、安全环保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在长期的生产运营中建立了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协同的高效运营模式。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组织生产,并建立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4.销售模式:公司设立营销中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不断创新思路,优化营销模式,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终端、渠道掌控能力。采用自营+招商代理的销售模式,构建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以“学术推广+服务营销”的理念开展市场活动,不断持续提升营销能力;以“完善绩效+加强合规”为手段为营销工作运营保驾护航、提质增效;实现渠道资源更广泛覆盖和市场终端进一步下沉。
(五)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国内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多点冲击,力生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经济要稳住、公共卫生事件要防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恪守初心使命,迎难而上、砥砺奋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扎实的措施、积极的行动,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年来,公司上下紧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抓住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契机,聚焦“党建质量工程、价值管理质量工程、风险管控质量工程”三大工程目标任务,锐意拼搏、开拓奋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一是扭转了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的局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实现双增长。
二是仿制药研发实现新突破。时隔多年首个降压类新品缬沙坦氨氯地平片获批上市。
三是股权激励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
四是精益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单月制剂产量冲上12亿片,再创月产新高,实现在能源单价上涨、产量同比增加情况下,能源费用同比下降。
五是核心品种寿比山市场份额持续保持领先地位。特别在该产品纳入集采后,营销中心改变策略有效应对,紧盯终端持续发力,市场开拓成效显著。
六是研发技术平台建设结硕果,力生制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启动天津市缓控释及固体分散体药物制剂重点实验室建设。
七是打赢“药品保供”攻坚战。氨酚咖匹林片仅在2022年12月一个月内就投放天津市场3790万片。在保障天津市场用药同时,还以超常速度供应了天津对口支援地区青海省黄南州10万盒“三鱼”,为公司赢得了声誉,彰显特殊时期国企责任担当。
1.2022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1.47亿元,较上年增长5.00%。利润总额1.18亿元,较上年下降13.68%。净利润0.93亿元,较上年下降23.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亿元,同比增长6.65%。资产总额52.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3%,净资产43.4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39%。
2.2022年工作情况
(1)聚焦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优化国有资产布局
科学规划引领长远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规划,完成公司战略升级,增强发展战略的可执行性。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战略引领,制定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方案、产业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价值管理、资本运作、产业基金、市场开拓等专项工作方案,企业重点领域发展目标更加明晰,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
资本运作能力实现提升。围绕核心能力、核心资源,优化调整资本布局。与四家投资机构、研发企业签订战略协议,在并购项目渠道、产品代工、新品研发方面集中优势资源,加强协同合作。在资本运作和生物药创新领域拓展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闲置房产土地实现盘活。通过“一事一策”建立解决路径,制定盘活策略,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挂钩,全面完成力生制药、中央药业闲置房产,生化制药疫苗厂区处置任务,收回资金1.2亿元,实现无效资产盘活。
(2)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活力提升取得明显成效。推进董事会配齐建强,力生制药完成董事会换届,多名医药行业及投资领域专业人士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中央药业、生化制药实现董事会“外大于内”,科学决策水平得到提升。
“三项制度”走深走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副总,为业务转型和市场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健全和完善薪酬激励与考核方案,完成企业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固浮比调整,进一步激发了人才队伍创新创效动能。探索构建多元化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现员工与公司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助推企业可持续发展。
(3)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培育,科技创新动力持续提升
研发体系逐步稳固。健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实现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全过程管理,降低研发风险。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主动承担药品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研发团队自研能力逐步增强。全年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兑现项目奖励,进一步激发了研发人员创新活力。
研发平台扎实建设。加强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全年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2项。启动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缓控释及固体分散体药物制剂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力生制药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研发项目取得进展。持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年投入强度达到9.24%。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方面,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盐酸多奈哌齐片、叶酸片、甲硝唑片、氢氯噻嗪片五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获评数量继续位居天津市首位。在仿制药研究方面,完成6个品规申报,缬沙坦氨氯地平片(Ⅰ)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降压类品种再添新成员。
(4)持续培育重点品种,核心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立足市场精准施策。聚焦学术引领和终端下沉,对麻仁软胶囊、双清合剂、美沙酮片等9个产品进行市场策划,“一品一策”取得初步成效。麻仁软胶囊销量同比增长8%,销售额同比增长23%。美沙酮片循证医学成果在《中国疼痛医学》上发表,产品新增签约省份11个,新增医疗终端27家。加大连锁直营业务合作,2022年OTC销售额同比增长44%。
扁平化营销取得成效。内部公开竞聘省级地区经理,强化考核、激发活力,五个新增省区年销售同比增长20%。转变营销模式,压实企业责任,生化制药开展自主营销,向精细化招商和专业学术推广发力,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15%。
药品销售增势良好。盐酸多奈哌齐片相继在河南等13省、江苏、广东、北京国采2期中标,新品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成功入围山东省标,氨酚咖匹林片时隔30余年重新进入医疗终端。在带量采购政策全面推进的大环境下,公司核心品种群、重点品种群分别增长3.6%和14%。核心产品寿比山年销量保持稳定,支撑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全年收入完成11.47亿元,同比增长5%,扭转了连续两年下滑的局面。
(5)坚持精益管理绿色制造,扎实推动生产降本增效
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面对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生产困难、人员不足等突发问题,科学研判、动态调整、灵活排产,全力保障关键时期药品稳定供应。全年完成片剂生产85亿片、胶囊剂1.8亿粒、针剂1586万支、原料药3274公斤,片剂产量创历史新高。
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力生制药制剂车间OEE指标提升至55%,人均效率提高13%;中央药业软胶囊压板效率提升18%;生化制药5000单位肝素钙注射液,批产量提高3倍。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力生制药在能源单价上涨、产量同比增加情况下,能源费用同比减少。
产品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新产品缬沙坦氨氯地平片,一致性评价产品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盐酸多奈哌齐片顺利投产,为公司集采中标供货提供了有利支持。积极推动5000单位肝素钙注射液老产品的复产,形成上市销售。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持有人由生化制药转移至力生制药,为子公司扭亏奠定基础。完成一致性评价5个品种的有效期延长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全年增加23个品种原辅包合格供应商,实现产品成本压降,避免产品断供的风险。
(6)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大风控”体系搭建成型
安全质量运行稳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累计组织安全培训67次,应急演练42次。开展安全检查101次,查找并整改隐患214条,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环保运行零事故。严格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生产现场质量管理力度,坚持合规操作,药品市场抽检合格率为100%。
费用控制更加精细。强化全面预算目标源头管控,完成管理费用压降目标。积极开展“两金”压降工作,进行月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分析,应收账款较2021年底下降。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与17家银行实现银企直连。完善费用核算体系,建立产品全链条成本分析体系和研发费用项目维度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盈利能力分析,为制定产品营销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以OA协同办公系统为基础平台,建设合同管理、预算网报、携程商旅等模块,实现预算管控与费用执行全过程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流程运转速度和工作效率。研发中心使用桌面云替代传统计算机,加大了对核心技术资料的保护力度,提高了运行的稳定性。强化公司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力生制药完成备份机房建设,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内控合规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审计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审计项目7个,审查流程20个,提出整改79项,建立台帐销号管理,逐一完成整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全年修订完善制度99项,制定采购类、服务类制式合同22个,实现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及合同100%法律审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0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03,144,687.22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14,468.72 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68,101,999.17元,2022年已实施2021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736,497.6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06,195,720.07元。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3,992,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55,197,897.60元,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于克祥先生、唐奕龙先生和刘浩先生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现金管理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庄启飞先生、于克祥先生和唐奕龙先生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置安全应急部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附件2: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王茜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立延、沈光艳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现金管理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沈光艳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2,301,336.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7,698,663.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4 月16 日到位。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21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71,561,25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08,899,477.8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52,758,431.17元,收到转让新冠制药100%股权的转让价款530,188,414.3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81,746,030.9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0,000.00元,2022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5,709,162.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09,289,477.87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78,467,593.43元,收到转让新冠制药100%股权的转让价款530,188,414.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07,065,193.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16,248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10 年4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 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86,768.4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114,001.47万元。
(1)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成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按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0年使用超募资金741.38万元,2011年收到乐敦公司退回2010年投资超出部分2.02万元。
(2)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5)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4,100万元用于对生化制药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
(6)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2年6月13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538.09万元,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6,568.71万元,合计50,106.80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药业”)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另外发生相关印花税支出1,227,536.94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4,114万元和29,118万元,共计83,232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新冠原料药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52万元,“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58万元,共计54,1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122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并实施新版GMP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4月18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部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资金安排。
(1)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2) 市场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 需求减少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场对抗艾滋病原料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金减少投入,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2) 竞争厂家增多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料药的采购由中国逐渐转向印度,2012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3倍。
3) 汇率变化
从2009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年6月美元对人民币为6.83,2013年达到6.09,人民币升值12%,导致售价降低。
4) 原料成本上升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也处于上升状态,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估计不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终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 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五、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9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开转让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新冠制药100%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津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熙医药”)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津熙医药为标的股权受让方。2017年12月1日,公司与津熙医药就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转让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交易对方津熙医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购买新冠制药100%股权及530,205,287.77元债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30,205,288.77元,上述款项被直接划入公司募集专户。新冠制药2017年支出募集资金4,000,000.00元用于工程尾款的支付。截至新冠制药股权交割日,新冠制药募集专户余额16,874.41元随新冠制药整体资产被移交给受让方。
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30日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5.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6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5.3亿元整,取得收益为人民币19,602,634.25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终止的情况
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根据通过综合分析论证,公司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公司于 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2月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被终止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终止“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原因
生化制药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立项后,2010 年即启动土建工程建设,2013 年开始进行临床前研究工作,2013 年至 2018 年完成了 23 型肺炎菌种主代种子的制备、多项技术研究与试验,以及基因测序和结构确认等工作,2018 年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19 年 3 月收到 CDE 反馈意见,建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针对收到的 CDE 反馈意见,生化制药自 2019 年 4 月开始分析讨论 CDE 反馈意见,成立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与技术合作方沟通解决方案,组织召开疫苗项目研究分析会并向行业专家征求意见。2020 年上半年,生化制药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 CDE 反馈意见的思路和初步方案;2020 年下半年,召开了技术专项分析会、市场与政策环境分析会、经济性与投入产出分析会等会议对疫苗项目进行了分析论证。
通过综合分析论证,生化制药认为在现有的技术开发程度、市场大环境与政策监管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下,还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时间,且项目原预期结果能否达成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同时针对是否终止项目,也多方听取了行业专家意见,专家与生化制药的判断基本一致。因此,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根据目前客观实际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现金管理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之十所述,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前提下,公司本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0000万元分批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由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主要购买以下低风险理财产品:
1.谨慎型(R1)和部分稳健型(R2仅限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2.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
3.货币型基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有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及其下属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因渤海银行、渤海证券与本公司都属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间接控股或参股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若落实购买,该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投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27.08亿元、净资产1065.6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291.94亿元、2021年净利润86.30亿元。
2.公司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注册资本:803719.4486万元人民币
(下转B98版)
本版导读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