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处罚不合理的来信
写信日期
2023-03-03
回复部门
市交警支队
信件内容
家住宏泰广场,因停车费用太高,故而在时代广场背后巷内停车有五年之久。然该巷内无任何禁停标志,且不影响交通及消防。五年多来,并没交警对该巷所停车辆告知或执行过违停执法。但是最近在本人并未知情的时候,贴了张违停罚单,且违停罚单地址和实际停放地址并不一致,通过短信告知是违停警告,然而交管12123里的处决却是罚款。希望能够人性执法,至少告知或标注明显禁停标志再罚款。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3-20
回复内容
乔先生,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在日常工作中,市交警支队也经常接到以下类似投诉电话,某某路巷内总有私家车随意停靠,通行非常不便。希望有关单位尽快核实并进行整治。当时我市处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紧要关头,按照安排部署,市中心城市主次干道,一律不允许停车;在没有设置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背街小巷,原则上也不允许车辆停放。针对违规停放车辆,根据公安部1月20日实施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通过"交管12123"手机 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通知十分钟后仍未驶离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固定证据。关于您说的违停罚单地址和实际停放地址不一致,此路段以区委为中心点且附近小巷未具体命名,故违法地址选用区委后巷。
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