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庆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4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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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六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3-0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450,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72,112.26万元。
金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相关规定,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1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金隅集团、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
1.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以金隅集团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
1.公司2022年度与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已经于2022年1月10日及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及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以金隅集团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8,957,08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71,454.78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7,957,599.90万元,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232,930.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及附属企业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销售产品及材料、接受劳务、提供劳务、接受租赁、提供租赁和处置资产等。该关联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与水泥及水泥企业相关的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司国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冀东装备产业园华海风能院内2号厂房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备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润滑油、化工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材、陶瓷制品、日用杂品、办公用品、电线电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针纺织品、耐磨制品、耐火制品、轴承及配件、标准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仓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设计;招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以上各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7,954.86万元,净资产为6,562.66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15,567.3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10.8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接受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备件、耐磨制品、耐火制品、标准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维修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吕磊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街2号院3号楼13层1322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矿石、钢材、铁粉、焦炭、燃料油、润滑油、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塑料及橡胶制品、机械设备、化肥、谷物、棉花、木材、玻璃、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黄金制品;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6,048.09万元,净资产为25,436.51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447,404.8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4,356.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主要是进口煤炭)。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矿石、钢材、铁粉、焦炭、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四)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富海
注册资本:28,517.14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号院
经营范围:研发各类新型耐火材料;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耐火材料;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产各类新型耐火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9,552.52万元,净资产为61,340.41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9,806.4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057.4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及材料(主要为耐火材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研发各类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各类新型耐火材料,该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
(五)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注册资本:22,7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唐山曹妃甸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运营管理;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 备及配件制造、销售;成套设备销售;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口业务;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辅助 设备的销售安装及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项目技术咨询与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销售;矿山工程施工;冶金机械设备制 造;装卸搬运服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以上涉及行政许可项 目限分支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42,69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536.73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8,567.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4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采购设
备备件及材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成套设备销售,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安装及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项目技术咨询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销售,矿山工程施工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六)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继良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石家庄新华区合作路159号
经营范围: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估;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清运;矿山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工程技术研发及咨询;矿石加工及销售(希贵矿石除外);地质勘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搬倒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维修;地质灾害防治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8,882.67万元,净资产为5,349.53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624.2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723.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劳务(主要为石灰石矿山爆破、开采等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爆破工程、矿山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七)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凭资质经营);环保设备加工(特种设备除外);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除外);机械零部件加工;建材零售;工程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供应(凭资质经营);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策划与生产运营管理;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吊车租赁;通用及专用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微机控制皮带秤制造、销售;汽车修理;承包境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2,564.97万元,净资产为17,666.1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64,633.9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586.3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
附属企业提供的维修劳务。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研发及安装工程承包,机械零部件加工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八)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增彪
注册资本:46,541.039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宏丰西路1号院
经营范围:加工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防冻剂、早强剂);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9,911.43万元,净资产为25,868.11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65,421.0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485.8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材料(主要为水泥、外加剂和骨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加工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九)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鑫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工业区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建材产品销售,房屋租赁,水泥预制件产品的生产、销售,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混凝土湿拌砂浆的生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专项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1,183.38万元,净资产为8,057.0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44,006.6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89.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与该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材料(主要为水泥、外加剂及骨料)。该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混凝土生产、销售等,该关联人具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支付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处置资产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公司接受劳务及提供劳务均为市场价;公司接受和提供租赁以市场价及政府指导价进行,或以政府指导价为参考经共同协商协议定价。
(二)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三)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金隅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本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技术、渠道和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模式公允、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我们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四)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3-00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冀东水泥)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庆辉先生、刘宇先生、王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该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接受控股股东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9%)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10条免于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同意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法定代表人:姜英武(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1,067,777.113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2006年04月0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4月0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主要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隅集团44.93%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总资产2,863.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7.17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6.3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3亿元(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金隅集团总资产为2,895.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7.15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5.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9亿元(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金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金隅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金隅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隅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向金隅集团申请财务资助,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以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金隅集团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市场报价,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市场报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隅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利率公允,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披露日金隅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05,976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我们事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为更好地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金隅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定价公允合理,且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3-00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2月14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一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2503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5层2503室
2.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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