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曲阜姜家村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盗墓笔记”。
几个曾在监狱里结实的狱友,伙同看管古墓的村民,盗窃了当地最大的姜村古墓。
从古墓里盗掘而来的八个玉佣,流入黑市价格却只卖了400万,极具研究价值的古墓就这样被洗劫,最后盗掘的文物被卖出去个白菜价,有识之士皆痛心不已。
预谋盗墓,盗出八个玉俑
李三(化名),绰号李老大,在济宁监狱服刑期间,他结识了狱友赵强(化名)、陈刚(化名)和董文(化名)。
刑满释放后,赵强前往曲阜找董文,他想和董文商量一起做砍树的生意。
但董文提出了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提议——盗墓。
民间关于盗墓的传说有很多,听起来都是玄之又玄的东西。
虽然盗墓很有风险,一个不小心便会被逮捕,但是墓里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能得到一两个,也许就能一夜暴富。
于是赵强心动了。
很快,两人找来李老大和陈刚,四人一拍即合,就像他们曾经在狱中的结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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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里的相识或许是他们陷入樊笼的相互慰藉,然而这一次的一拍即合,将带着他们走上一条不归路。
这四个人又找来窦勇(化名)当帮手,五人把目标定在了位于曲阜市区东南部的息陬镇姜家村,姜村古墓就在这里,原本有墓冢13座,但经过时间变迁加上当时未受到严格保护而遭到破坏,1977年姜村古墓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7月,五人携带钢钎、铁锨、撬棍等工具,前往姜村的杨家林古墓,但是整个墓地面积较大,没有任何盗墓经验的五人没找到古墓墓室所在的位置,最后五人只能无功而返。
怎么准确定位古墓墓室的位置呢?
李老大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经过别人指点,李老大找来了《曲阜县志》。
县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地方志,在这里面详细地记载了县的地理和户口等信息。
于是五人开始研究这本书,看看里面有没有记载曲阜市古墓的分布地点。
《曲阜县志》中记载道,城南九里有鲁恭王墓,还有鲁文公墓。
最后,五个人将目标定在了姜村古墓群的汉代鲁珠王墓葬。
考虑到第一次失败的经验,五个人都没有盗墓的技术基础,他们决定再找一个有经验的“熟手”。
赵强找到了张阿根(化名),张阿根有着盗墓的经验,能带着他们更好利用工具,找到墓葬的入口。
既然要盗窃,必然要先到实地“勘探”。
因为姜村古墓群已经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就由当地的村民负责看管古墓。
李老大在踩点的时候,花五万收买了负责守墓人——村民孔冬(化名),让他帮他们放风。
第二次盗墓在12月的一天拉开了序幕。
李老大等人带着洛阳铲和之前准备的工具开车来到了古墓,当时是晚上七点。
因为是晚上,村民也都回家了,古墓周围没有人,这有利于他们作案。
于是,他们开始用钢钎找墓室在哪。
钢钎就是一种箭头铁棒,在建筑中经常被使用,因为它能被锤进软质的岩石用以钻孔,再通过往孔里装填炸药爆破岩石,或者也可以用它来撬开岩石。
但是,找墓室不是这么轻易的事情,姜村古墓面积很大,原本有13座墓冢,而且都是大墓冢,而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小土堆。
在这些大土堆上面找到墓室的真正所在地,属实需要费一番功夫。
这几个人连干了三个晚上,在古墓附近打了十几米深的眼,都没找到墓室所在的地方。
终于在不断钎探的过程中,赵强发现有个地方的土不太一样,便赶紧招呼有经验的张阿根赶过来。
张阿根便在这块地方开始用钢钎钎探,几次钎探过后,赵强找到了鲁珠王古墓墓室所在地点。
但是怎么进密室又成了难事,门在哪里?怎么找门,李老大等人犯了难。
为了尽快进入墓室,李老大提出用爆破的方式,只要把墓室上面的土炸开,炸出一个洞,就能方便进入墓室,挖出墓里面的宝贝。
炸药爆炸的威力当然是巨大的,周围的村民不可能感受不到,但是没有人能想到,这是窃贼在盗墓。
炸药一下子就炸开了一个大洞,这几个人便开始掘开土壤、搬开墓砖以进入墓室。
很快,大家挖到了好东西,一批玉器、金器、银器、铜器和石器被陆续盗掘出来,其中还有八个小玉人。
一般情况下,这种玉人在黑市上的价格是每个50万元,如果去香港卖的话能卖到100多万元。
分崩离析,不同团伙多次盗墓
这次盗墓很成功,但是在分赃的时候,这个团队却开始分崩离析。
盗墓的一大危害就体现出来了,因为贪婪,犯罪团伙开始内部争斗、甚至互相抢劫。
这一批赃物勉强分完了,但是大家都不太开心。
最后,李老大决定和有盗墓经验的张阿根结伙,又找来了五个熟悉的同村人。
尝到了甜头,李老大打算继续干下去,鲁珠王墓这么大,必定还有许多宝贝。
2008年4月,李老大带着他新组建的一伙人又去鲁珠王墓葬准备盗掘。
这一次,李老大已经有了经验,为了方便晚上放哨,他还买了一个夜视仪,由放风的人戴着它在高处观察。
这次,李老大用洛阳铲打眼,相较于钢钎,洛阳铲更为便利,它不仅有钢钎的功能,还有更多用处。
洛阳铲是一种基础的考古和盗墓工具,主要用来挖掘探洞,还能采集探土。
用洛阳铲能直接打进地下十几米,然后带起来地下的土壤,通过分析土壤的状况,能很好地判断下面有没有古墓。
已经轻车熟路的李老大很快找到了墓室,并仍然选择用爆破的方式开墓室。
李老大等人先后在四个不同的地点对姜村古墓进行爆破,这次爆破的动静比以往都要大,为了保险起见,李老大表示,他们必须观察几天再动手。
等到风平浪静、比较安全的时候,李老大等人便开始盗掘墓室中的文物,这一次的盗掘收获颇丰。
漆器、玉器、金器等等珍贵文物装满了五个胶丝袋子,他们一伙人拉走这些物品都分了好几夜。
陈刚是李老大在监狱里结识的狱友,这两次盗墓他都参与了,由于在盗墓活动中主要是担任司机,因此他没能分到多少钱。
眼红于其他人分得的钱财,他决定自己领头,组一个团伙,再去姜村古墓探一探。
2008年八九月份,陈刚伙同其他五个人,带着两支猎枪、一支手枪,从先前炸开的盗洞里进入古墓,又挖出来了青铜色平底马勺、青铜色碗、青铜色壶三件物品。
离开的时候,他用木头封住了洞口,最后分赃的时候,陈刚得了两千五百元。
五天之后,陈刚团伙中的刘化(化名)撇下了陈刚,决定再去捞一笔,他伙同其他三个人又进了古墓,但是这次他们什么也没找到。
一个姜村古墓,仿佛成了他们的财富之泉,这些盗墓团伙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但这也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存在,古墓中的文物也终有盗完的一天。
陆续落网,已转手文物很难寻回
如此性质恶劣的盗墓行为,自然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投入大量警力之后,姜村古墓盗墓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重要嫌疑犯也被逮捕。
2010年9月29日,李老大等人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李老大作为盗墓团伙的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7月18日,董文落网,被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四百万。
2014年,张阿根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两百万。
至此,姜村古墓系列盗墓案已经有33人被依法判刑。
这33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沾亲带故,这就是盗墓团伙的典型特征,人数多、分工明确、关系亲密。
盗墓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盗窃行为,但是由于盗窃对象的特殊性,盗墓在考古学上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盗墓者为了盗取墓中价值连城的文物,往往采取对他们来说方便快捷的方式,正如李老大提出的炸药爆破,但是这种方式将对古墓的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古墓周围的土壤、结构等等都会遭到破坏,这将给国家历史研究的发展带来巨大损失。
山东在古时候被称为“齐鲁大地”,从姜村古墓暴露的陶片和砖瓦等可以判断,这是汉代墓葬。
汉朝将自己的同姓宗室为王,这个墓很有可能就是鲁王的墓,自第一代同姓鲁王被封后,鲁王的封号在汉朝不断世袭。
鲁珠王墓对汉代历史的研究无疑会有巨大的价值,但是因为李老大等人对古墓的爆破、对文物的盗掘,鲁珠王墓葬中的许多痕迹无法复原,本可以从中填补一些汉代历史研究的一些空白,如今也无从考究了。
倘若珍贵文物流到外国,中国便很难将这些文物拿回来,这对国家来说又是一种损失。
那么这几次从姜村古墓中盗取出来的珍贵文物都去哪里了呢?
在犯罪团伙陆续落网后,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
河南商人王奎(化名)浮出水面。
王奎从盗墓者手中买下部分文物,再转手卖出去,这中间他也能得到不少钱。
后来,王奎也落网了,但是公安机关在他手里只找到了一些铜器和锡器。
据他所说,2008年1月,他听河南一个叫“老扁”的人说,有一批出土的好东西。
于是他到济宁市嘉祥县城西关的而一个加油站,花了110万元,在赵强手上买了一些银器和铜器。
后来又在曲阜市的一个高速公路路口向赵强和李老大买了一批铜器和玉器,花了140万元。
当天晚上,又是在一个加油站里面,他还买了几件铜器,花了160万元,这几件铜器之后被他225万卖给了北京的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盗墓者更是为了自己获利能够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们的贪婪令人生怖,因此他们内部必然产生各种抢劫的行为,正如李老大团伙中出现的分赃不均的现象,他们在盗墓后对盗取的文物互相持枪抢夺,这极大地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性。
然后当文物到了自己手上,他们便再卖出去。
那么这些盗墓者盗掘而得的宝贝,真的能轻易卖出去吗?
文物部门指出,倘若盗墓者所得的文物是真的,那么就会很快出境。
出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广州、深圳等海关,用正常渠道出境;二是通过内陆的文物集散地,这种地方一般是出土文物较多的地方,如河南等,然后在台湾、香港取道,最后流向世界各地,成为富豪们的收藏品。
在流转的过程中,这些非法出土的文物当然不能以它本来“赃物”的身份出现,这时,交易者便会给它一个全新的身份,如“展览品”、“艺术品”等等。
经过多人的流转,最后到富商的展柜中,已经没有人能够说清这些古董到底从何而来了。
而从鲁珠王墓中盗掘的文物,几经流转,现在已很难再完全寻回了。
对于这种盗墓行为,曲阜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景林很是痛心,历史价值无法估量的文物却被卖了个白菜价,这简直就是糟蹋。
在2007年的盗墓案发生之后,政府在鲁珠王墓的四周围上了钢丝防护网,并架起了八个摄像头。
鲁珠王墓葬的土堆高于地表十多米,整座土堆占地超过5000平方米。
进入墓葬区,在土堆的背阴面,能看到几个被掩埋的盗洞,洞口约2米多宽。
这是2007年留在鲁珠王墓的印记,我们惋惜于文物的流失、古墓的破坏,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必须永远地记住它,时时敲响警钟。
有关盗墓的传说在民间早已流传甚广,这其中的机关门道听起来十分有趣,但是我们必须知道,盗墓行为并不是业余爱好,而是一种偷盗行为,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
曲阜男翻县志盗汉代古墓 得无价宝贱卖;齐鲁新闻;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