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南涧警方快速破一起森林失火案,抓获失火犯罪嫌疑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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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下午,家住南涧县小湾东镇龙门村委会中村上社的村民查某某,午饭后到本村后山“阿勿里”自家耕地内劳作,明知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但依然心存侥幸违规用火焚烧地渣,引发了森林火灾,大火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消防队员、村民共同努力下于当天夜间得以扑灭。
火情发生后,南涧县公安局小湾派出所和森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的同时,对起火原因进行了调查,快速锁定并抓获失火嫌疑人查某某,在民警抓获查某某时,其留下了后悔的泪水,但悔之晚矣。
查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查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进入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失火成灾,法情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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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片】
来源 平安南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