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并启动了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一起来了解相关情况↓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
(一)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1.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申报地区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审核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见下文附件);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见下文附件);
3.海外学位学历、个人稳定就业证明(如社保证明、个人完税凭证)、回国时间证明、申报人专业领域成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划拨经费所用的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均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
5.个人诚信承诺书(见下文附件)。
(四)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3月1日17:00前按照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见下文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纸质版A4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5844393@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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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
通过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023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下文附件);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见下文附件);
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诚信承诺书》(见下文附件);
4.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注册和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局提档的公司章程、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45844393@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版A4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三、相关要求
按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东部新区相关单位需于2023年3月1日17:00前按照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式审查清单(见下文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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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28-863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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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群工作部
编辑 | 东东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