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扬州市公安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2023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及《扬州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正式向社会发布。
新闻发布会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二十项任务及正负面清单涵盖了法治护商、发展便商、政务助商、为民亲商四个方面内容,涉及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内保、治安、刑侦、交警、经侦、出入境等十多个警种部门,体现了扬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流程更顺、成本更低、速度更快”的工作要求。
扬州市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任务清单
(一)坚持公正规范执法,打造“护商”法治环境
1.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坚决打击商标侵权、伪劣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力保护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安全平稳发展。
2.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扩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稳慎适用财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3.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防范体系。
健全完善警企共建巡护机制。强化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为企业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4.保障企业网络信息安全。
指导涉网企业加强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清理整治违法有害信息,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5.开展“无诈企业”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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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建立内部反诈防骗责任体系,开展防骗宣传集中攻坚行动,共筑警企反诈“防火墙”。
6.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推行联合检查、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激励企业主动守信、自我纠错,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打造“便商”发展环境
7.深化“一网通办”改革。
积极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创新开展智能化“秒批”、远程勘验审批等服务,实现公安事项“一网好办、快办、易办”。
8.深化“一窗通办”改革。
通过提供智慧预约、一次性智能告知、车驾管业务远程体检、智慧取件柜、帮办代办等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效能,让企业群众“一窗”办成所需事项。
9.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设立人才服务“一站式”专窗,推广“新车上牌”“车辆检测”“人才服务”“外国人在华就业”等一件事的应用成果,实现高频事项“一站式”办结。
10.推行“免交证办成事”改革。
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库,不断拓展“苏服码”应用场景,最大程度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实体证照免提交、免打印,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证办事”服务。
11.持续推动“跨区域通办”。
推动高频事项跨省、跨城、跨区、跨所通办、扬城通办,拓展“跨域通办”的深度与广度。
(三)坚持精准高效服务,打造“助商”政务环境
12.拓展助企纾困服务渠道。
与市工商联建立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县、所队三级警企常态联络体系,建立“助企”流动服务队,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13.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通道。
及时发布公安惠企利民政策,让企业群众全面及时知晓政策信息,推动政策“出台即落地、对标可享受”。
14.做优“涉企综合服务专窗”。
推动涉企服务事项一窗办结,为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等企业和驾驶人、企业人员出国出境提供点对点服务,推动“涉企服务专窗”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15.优化涉企事项审批服务。
持续开展“四减”攻坚行动,在大型活动、超限不可解体运输通行证等事项审核许可方面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少交材料、少跑腿。
16.优化货运车辆临时停放管理。
对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购物中心、物流园区等单位,施划货物装卸专用车位或夜间临时停车卸货区,有效缓解企业运输车辆“停车难”的问题。
(四)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打造“亲商”为民品牌
17.做优“3公里便民服务圈”。
构建以市、县、乡三级公安综合窗口为主,公安自助服务区、街面(校园)警务站和社会服务网点为补充的“3公里便民服务圈”,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公安业务。
18.推出扬州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
全面公布全市公安机关和相关社会服务点位、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企业群众进入“一张图”,即可享用公安政务服务全场景导航指引办理服务。
19.健全服务评价反馈制度。
健全“好差评”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去年市、县公安“未办成事”反映窗口为群众有效解决100余件难事、烦心事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首问接待、内部流转、联席研究工作机制,推动难办的事要尽力想法办,好办的事要尽可能加快办,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
20.提优公安窗口服务形象。
推行公安服务窗口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完善服务场所便民设施,落实专人引导、适老化、无障碍等服务举措,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零跑动”,树立亲商为民服务形象。
扬州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
(一)正面清单
1.认真落实警企联络工作机制,主动联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解决问题诉求,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2.主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内部反诈防骗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筑牢安全防护屏障。
3.扩容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稳慎办理涉企案件、审慎适用财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健全“互联网+监管”机制,大力推行综合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在线监管,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推动监管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
5.持续开展“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攻坚行动,优化涉企事项审批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办事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6.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动更多全程网办事项,创新开展智能化“秒批”、远程勘验审批等服务,实现公安事项“一网好办、快办、易办”。
7.积极推广“新车上牌”“车辆检测”“人才服务”“外国人在华就业”等“一件事”改革成果,设立“涉企服务专窗”,实现高频事项“一站式”办结。
8.打造“3公里便民服务圈”,推出全市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推广应用公安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公安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办理。
(二)负面清单
1. 严禁对涉企案件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访不接;
2. 严禁滥用执法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 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提高或降低涉企处罚;
4. 严禁落实涉企政策设置障碍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
5. 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涉密信息;
6. 严禁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奇葩证明或重复提供资料;
7. 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超期办理业务;
8. 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私自提高收费标准。
通讯员 扬公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