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2012年3月8日早上,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后迅速往门口走去。
他隐隐知道门外是谁,前一天凌晨他再一次帮警察抓住了小偷,估计是警察给自己送奖章来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男子兴高采烈地打开了门。
果不其然,门外站着几位民警,男子更加确认先前的想法是对的。然而,民警送给他的不是锦旗或者奖章,而是一副冷冰冰的手铐。
对此,他一头雾水,连忙问道:“警察同志,我没干啥坏事儿,怎么把我铐起来了?你们是不是弄错了?”
“你涉嫌故意伤人,被刑事拘留了!”
民警的回答,直接让男子愣住了。
“自己不是见义勇为帮警方抓贼吗,怎么突然就成了故意伤人?现在还要被拘留?”
他想不明白,一夜之间怎么自己就成了罪犯。
胡克锋
这位中年男子,名叫胡克锋,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切,还得从前一天说起。
深夜抓贼
胡克锋是湖南娄底江龙村人,家里有一个小卖铺,生活条件一般。但他为人热情义气,村子里的人找他帮忙从不会拒绝,在当地的人缘很好。
由于村子处于城乡结合部,人员来往复杂,村子里的治安堪忧,经常发生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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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还没有四处安装监控设备,给了小偷们可乘之机,他们愈加猖狂。
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为了抓到可恶的小偷们,于是大家约定有贼一起抓。要是谁碰到了小偷,就大声叫喊,先引来村民帮忙,然后大伙儿一起抓贼。
大家齐心协力,使得村子里的偷窃率直线下降。
胡克锋更是抓贼当中的一员猛将,而且帮助公安机关多次抓获小偷,还被公开表彰过。
此举,激励了他抓贼的积极性。有村民喊抓贼,他总是冲在最前面。
图片源于网络
大家都夸胡克锋是“抓贼小能手”、“小偷的克星”、“抓贼英雄”,听到村民们的夸赞,他打心底里高兴和自豪。
但接下来的一次抓贼行动,直接让胡克锋从“英雄”变成了“罪犯”,还惹上了官司。
2012年3月7日凌晨4点左右,胡克锋还在睡梦中。突然,外面传来声音:“有小偷呀!快来人呀!别让他跑了!”
他被外面的喊叫声吵醒,赶紧穿好了衣服,冲向外面。
根据先前的抓贼经验,胡克锋担心小偷有同伙,便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防身。
做好准备工作,胡克锋飞快地冲下楼。依据外面传来的声音,他判断出了大概的方向——是附近的工地发生了盗窃,直接向工地方向跑过去。
胡克锋
他一边跑一边想:准是小偷又来偷工地上的材料了。
工地是偷窃的重灾区,小偷经常光顾,里面的脚手架、钢管等材料都是他们主要的偷盗目标,因为这些东西能卖不少钱。
运气好的话不会被发现,偷了就偷了,工地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
运气差的话被抓住后送去公安局,被刑事拘留几天,交了罚款后他们就能出来了。
胡克锋躲在工地外人们进出必经的一个拐角处,在这里守株待兔,等待小偷的出现。
果不其然,他刚到达地点后不久,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慌慌张张地从前面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回头望,怀里似乎还抱着东西。
胡克锋一看,心里不免一喜:好家伙,又被我抓到了。
他跟着小偷跑过去,大喊一声:“别跑!”然后直接飞身扑了上去。
小偷自知被人发现,企图脱身,却被胡克锋死死纠缠住了。小偷便用偷来的钢管砸向胡克锋,还好他身体矫健,直接将小偷推搡开。
胡克锋定眼一看,发现小偷竟是个女人。趁他不注意,小偷再次用钢管袭击他,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击打更加用力。
胡克锋不好还手,只好不停地闪躲。不料女人突然将钢管砸向他,然后迅速转身逃跑。
眼看着小偷要成功逃跑了,他不顾身体被砸到的疼痛,再次追了上去。
情急之下,胡克锋想起了手里防身的菜刀。
当时的情况下,抓贼已经成为最重要的事情。为防止女人逃跑,他挥起了手中的菜刀,直接砍中了对方的后脑勺,女人迅速倒地。
胡克锋如释重负,他觉得自己完成了抓贼任务,立马报警,让警方处理小偷。
他向警方交代了抓贼的整个过程,而受伤的女人被送进了医院。
虽然抓贼是正义的,却不想女贼也受到了伤害,在道德的驱使下,胡克锋自愿垫付了女子5万块钱的医疗费用。
之后,胡克锋回家休息。他本以为这不过是跟以前一样的抓小偷事件,到这里就结束了,但事情的走向超出了他的预料之外。
见义勇为,反成故意伤人
随后,喧闹的叫骂声,猛烈的捶门声,再次在这个村子里面响起。
胡克锋所抓捕的女贼被砍伤后再也没有醒来,他们家每天被女贼的家属反复打扰。
他们一家没办法正常生活,整日担惊受怕。
“这日子简直没办法过了!”妻子泪流满面地对胡克锋控诉道。
“我也是好心,去帮着大家抓贼,怎么最后反倒是我落了这么大的不是呢。”胡克锋本人也是懊悔不已。
万万没想到,好心办坏了事。3月9日一大早,胡克锋就被民警带走。妻子急得不行,跟着他们去了派出所。
“女方家属可能会起诉你们,你们得做好心理准备。”
警察了解胡克锋的为人,他也确实配合警方抓贼,算是警民合作的好榜样。
“你看你,她们要告我们了。这可怎么办呀!”妻子歇斯底里,大喊着说。
胡克锋的老婆
胡克锋感到了莫大的冤屈,自己本是做好事怎么还落得如此下场,将责任全都推到他的身上!
“我不相信我做好事,法律还会给我判刑。”即使面对这么大的屈辱,胡克锋也坚信会有一个说法等着他。
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家都无可奈何。警方也只能根据规定,先将他刑事拘留。从民警口中,胡克锋知道了女贼的相关情况。
原来啊,这个女贼叫曾红(化名),她不是本地人。说起来,曾红也是个可怜人。
她家庭条件很不好,丈夫多年前已经去世,她不得不承担起抚养2个孩子的重担。
大女儿与老母亲一起居住,智力存在问题,小儿子在娄底上学,和她相依为命。
曾红没有稳定工作,只能在学校门口做流动小贩。受城管管束,她经常四处逃窜,也挣不到几个钱。她想做一个好的推车,方便做生意。
为了节省流动小车的材料钱,曾红没事就捡一些钢铁材料。捡东西的地点逐渐往工地方向靠近,从最开始的捡材料升级成了偷盗钢管。
生活的走向在那天之后,完全发生了转向!
曾红重伤不起,瘫痪在床,本就困顿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曾红
事情发生后,曾红的身体心理遭受重大的打击。她不愿见人不吃饭,不愿见到阳光,终日在阴暗的小屋里以泪洗面,心理状态极差,嘴里总是嘀咕着“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已经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一直在照顾曾红,以及她年幼的孩子。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她心里很难受。除了母亲,儿子也受到了她的影响。
曾红偷盗工地材料被砍成重伤一事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儿子成为班上同学嘲讽的对象,说他是“小偷的孩子”。孩子内心敏感且脆弱,不愿去学校念书了。
种种情况,让曾家人想不通,虽然她本身有错,但不至于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这一切,胡克锋要负很大的责任。
于是,曾红的姐夫老罗找到胡克锋,要求他赔偿曾家人。胡克锋认为自己没错,坚决不会支付赔偿金。
老罗一怒之下,将胡克锋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130多万元。
老罗
这惊天的数字如同一颗炸弹,结结实实把胡克锋一家炸得不知所措,家里怎么可能出得起这么一笔巨款。
130万的天文赔款,他拿不出来,他也不会拿!
妻子怎么也不敢相信见义勇为的丈夫,最终落得如此下场。
而胡克锋的两个儿子心里更是受到了巨大创伤,之前在他们的印象中,父亲是个大英雄,转眼间却成为了嫌疑犯。
甚至大儿子说:“长大以后也要去当小偷”,这样的话从10岁小孩的嘴里说出,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胡克锋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本就没做错什么,再加上此前垫付了5万元,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自己有天大的冤屈!
当街下跪,公道自在人心
2012年12月10日,湖南娄底金谷市场的街头人流攒动,街道上的行人纷纷聚集在一处,将这个边缘地带围得水泄不通。大家嘴里念念有词,议论纷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男子跪在地上,表情凝重,身上悬挂着“不是英雄是乞丐,只为讨句公道话”的牌子。
旁边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还有一个投票箱,红色纸上写着见义勇为,白色纸上写着故意伤人,他要向社会大众求个说法,究竟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两个箱子中,几乎所有人都投了见义勇为票。
跪在地上的男子,正是胡克锋。
在村民们看来,胡克锋是见义勇为,他不应受到惩罚,更不应该支付曾家人赔偿。如果胡克锋受到了惩罚,岂不是赞成小偷的偷盗行为?
为证明胡克锋的清白,事发工地第一时间给他作保,相信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另外,村民、村委会、街道办都相信他的为人,纷纷联名签字争取法律的宽恕。
胡克锋此举,令老罗等人非常生气,认为他打着见义勇为的幌子在迷惑大家,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形象。
老罗向世人揭露了事件的另外一面,事情发生了反转。
3月7日当天,老罗接到电话赶到现场时,眼前的一幕令他终生难忘。
老罗
只见曾红躺在血泊之中,身边有一把带血的菜刀,脑浆流了一地,满地散落着脚手架和几根钢管,旁边空无一人,更没有人报警。
这样血腥的场面,老罗一个男人看了之后都觉得十分恐怖。反应过来后,他赶紧打了120,将曾红送去医院救治。
老罗心想:一个女人扛着钢管怎么可能对抗过一个男人,而且曾红的刀口是在后脑勺,很明显是在背后受到袭击的。如果不是刻意伤害,怎么会有如此严重的创伤?
他认为在这场事故中,受伤害的只有曾红以及她的家人,胡克锋必须进行赔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对于老罗的反击,胡克锋持怀疑态度,称警方清点赃物时,发现了99根钢管和145副钢扣,这些东西仅靠一个女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所以他怀疑是团伙作案。
并且,老罗的车停在工地外面。言外之意,老罗是同伙。
警方调查发现,曾红的确有同伙共同作案,但是她的精神状态没办法交代案件的真实情况,现场也没有抓到其他的犯罪分子,其他的作案人员尚未归案。
不过,老罗没有作案时间,也有不在场证明,他的嫌疑被排除。
胡克锋的种种行为,彻底激怒了老罗。他必须要做点什么来帮助曾红讨回公道,于是找了网络写手写了篇文章,随后发布到网上,再一次掀起了风波。
这篇文章主要写出了曾红一家生活有多么艰难,强调她并不是“偷盗钢管”,只是“捡取钢管等”做推车,从而减少开支。
老罗还将医生的诊断证明发到了网上,来进一步说明胡克锋对曾红的伤害有多大。
他极力表示,胡克锋对曾红的伤害纯属故意,伤口在后脑勺,只能是胡克锋刀从她身后直接砍过去的,不是胡克锋在防卫过程中对她造成的伤害。
舆论迅速发酵,大家开始怀疑这件事情是否真存在问题,先前支持胡克锋的人立场发生了动摇,转而支持曾红。
看到这些言论,胡克锋十分气愤,他不敢相信为什么有人能够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他明明是做好事,反被诬陷,扬言:“如果我真的被法院判刑,被社会道德遗弃,那么以后还会有人做好事嘛?”
勇敢发声,坚信公平正义
胡克锋买来了包拯像,整日叩拜。因为包拯代表着清廉、公正,它一定可以还给自己一个公道,恢复自己的清白。
当然,这只是迷信说法,具体的还得看法官怎么判决。
胡克锋跪拜包拯像
不同的网民站的立场不一样,看法自然不一样,法律界也不例外。
一部分律师认为胡克锋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并处巨额罚款,于情于法不能让大众信服,会寒了不少人的心,使得大家不敢再见义勇为。
如此一来,社会秩序令人担忧。
另一派则认为,胡克锋的行为的确对曾红造成了巨大伤害,她已经瘫痪了。再加上曾红家庭状况不好,母子几人的生计得解决,胡克锋赔偿一百来万合情合理。
反复争论也只是互相撕扯,最终的结果应该以案件本身为基础。
见义勇为与故意伤人区分点就在于:是否故意。
胡克锋坚持称自己只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伤害曾红,用菜刀看她是情急之下做出的举动。
曾红方则一口咬定他就是故意伤人,她的伤口是最好的证据。
无论法官、警方怎样调解,曾家人都不愿意减少赔偿。
这件事情的后续定论尚未可知,法律上既然肯定了见义勇为的事件,就必然要重视正面事件的社会影响。
如若全然不顾见义勇为的积极作用,那么社会大众在面对同样的事情下,会采取何种态度来应对,也会成为社会焦点话题。
“公道自在人心”,即便最后胡克锋可能会赔偿,社会大众对他是认可的,相信他的所作所为,不存在半点的私心。
法律与道德,两者必须同时兼顾,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
两者不允许有偏私,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辅助道德的缺陷,而道德的人性化则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不足。
虽然胡克锋的事情只是个例,应该给与社会和民众更大的警醒。
当我们面对不公的事情时,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社会的帮助,还自己的清白。
要知道,法律不会冤枉任何一个人,但也不会让坏人逍遥法外。
我们应该勇敢为自己发声,为社会的不公发声,同时,也一定要坚持做一个好人,也要为社会做好事!
公平正义一定在,不仅在社会,在法律,也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双方一个公道,以最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曾红的故事告诉我们,切莫因为贪小便宜而做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否则会为此付出代价!
大家对胡克锋的行为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