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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 文物 方针 提出 三个

1967年,戚本禹提出三个方针,指导如何保护古书文物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6 18:37:02 浏览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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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戚本禹,凭借着《红旗》杂志社这个平台,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他和关锋、王力三人被时人统称为“三秀才”,一度掌握着全国舆论的方向。

在其事业高峰期的时候,戚本禹着实是做下了不少错误的事情,这些事情也都是有迹可循的。

因此,他也是三秀才当中唯一上过法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

至于王力和关锋,因为历史原因的问题,不得提审二人,虽然他俩也在监狱里待着,但是没有被审判,也就没有被判刑。

这篇文章,我就和你聊聊,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戚本禹难得做过的好事。

正文

首先,我得声明一点,我并非是给戚本禹翻案,一个人有好也有坏的一面,关于戚本禹,我写了太多的文章,基本上是犯错误的一面,这篇文章,我就写他曾经做过的好事。

六十年代,戚本禹在保护文物,特别是经典文化典籍方面,确实是做出过不少贡献。

或许是作为一个读书人,看着那些经典的文化书籍被毁坏,心里也是不舒服的,因此,戚本禹也保护了不少旧书、字画等等,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当然了,1983年对他进行审判,在量刑的时候,也参考了他这些好事,给予了一定的减刑。

关于他的这些事,审判的时候是给出了具体的材料,一份是1967年1月27日刊发的《戚本禹同志与图书、文物、考古、博物馆等单位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纪要》,这场座谈会,当年是在全国政协礼堂的三楼会议室举行的。

第二份材料是座谈会结束后,整理出来的正式文件,即《关于保护古旧书刊、字画的倡议书》,这份倡议书于是同年的2月15号正式印发。

在这份倡议书出来之前,当时从各家抄出来的书籍字画,要么被随地乱丢,要么被当废纸给卖了,要么就是一把火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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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读书人,戚本禹等人看着也着实是难受,况且这些书画也并不会影响到自身利益,因此,几人一合计,还是得要对这些抄出来的书画进行正规保护才行。

因此,1967年1月27号的下午,戚本禹主持召开了关于抄家抄出来的古旧书画如何处理的问题。

参与这次座谈会的人,主要来自于北京文博界和一些造纸厂,总计12个单位。

座谈会一开始,就讨论那些古书书画都是怎么处理的,一些书店和造纸厂就反映,很多人,包括学生老师都觉得古旧书画没有用处,大把大把的拉过来,在院子里堆成了小山。

而且,还有不少民众会自己偷偷的烧毁自家收藏的字画,这些都是很大的损失。那些被拉去造纸厂的珍贵字画,最后都成了原料,实在是浪费。

说到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这些旧书画不能拿去市场上进行二次售卖吗?还真不能,即使你敢卖,也没人敢买。那会也没有专门的人从事旧书画的收购、二次销售。

对于这些问题,戚本禹表示问题确实很严重,他也给出了可行性的意见:

“可以搞个倡议,线装书不能烧......咱们可以低价收回来,再次低价出售,毕竟也有不少人需要看书......一味的禁是禁不住的,反而会适得其反”

再往后,戚本禹针对不同的对象,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譬如,针对书店这个对象,戚本禹就对新华书店给出的方案是:古书可以收购,但是不能大批量的刊印,如果数量太多,书店不好管理保留,可以送去图书馆,这事他戚本禹可以联系图书馆帮忙解决。

针对图书馆这个对象,戚本禹告诉北京图书馆,一旦古书进入图书馆,那就是国家财产了,是不能随意毁坏的,你们得告诉那些有反对意见的人,这些都是群众的财产,群众不能毁坏群众的财产嘛。

至于造纸厂,戚本禹给出的意见是,对于送过来的旧书,要统一做好管理,不要随意丢弃,也不能烧毁。北京的造纸单位可以联合开个会议,大家联合起来,每个月定期统一整理归纳送过来的旧书,有条件的就自我保管,没条件的就送去北京图书馆。

不过,戚本禹也给出了另一方面的意见,就是这些古书,包括经史子集这些书籍,只能给那些专门研究历史的看。广大青年没必要看这些书籍,没什么用。

这次座谈会上,戚本禹给出的大方向指导方针,简单的概括起来,就是:

1、古书画先集中起来保管,以后再交给故宫或者是历史博物馆;

2、地方上的古物,重要的的送去文物局;有价值的也可送去文物商店,总之不能放在个人的手里。

3、做好古书的鉴别工作,重要的,有高价值的统一交给文物局保管,不得随意焚烧。

这次座谈会结束后的第19天,参与会议的12个单位联合刊发了一份《关于保护古旧书刊、字画的倡议书》。因为当时的时代大背景,这份倡议书开篇就是批判古书古物,随后才是重点,也就是如何保护有价值的古书古物。

具体的概括起来,这份倡议有如下几点具体的措施:

1、全国各地原来存在的古物书刊收购部门,要恢复收购工作,对收购回来的古书字画,要做好鉴别工作,不得随意毁坏。

2、各地图书馆、文物局、学校、造纸厂等机构单位,在未做出鉴别之前,暂时封存,做好妥善的保管工作,再统一交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别处理。

3、针对个人的收藏古物古书字画等等,不得随意焚毁,可捐献给相关单位机构,也可以出售给专业的收购部门。

不得不说,戚本禹在保护文物方面,确实是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可惜,也就是仅限于此了。

1968年1月12号,戚本禹被撤销了职务,送去了秦城监狱。

属于他的时代,也就此落了大幕,剩下的,就是关于他那些,或好,或坏的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