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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尽天良 拘禁 性病 卖淫 惨遭

丧尽天良!青春少女惨遭四未成年掳劫,拘禁强奸,强迫卖淫染性病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6 17:56:06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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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尽天良!青春少女惨遭四未成年掳劫,拘禁强奸,强迫卖淫染性病

文︱陆弃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广西贵港竟发生四未成年在光天化日之下掳劫少女并胁迫卖淫的恶性事件。

据媒体报道,受害少女年仅13岁,2022年11月突然被人掳劫,随后被拘禁在各小区之间强迫卖淫。少女遭到胁迫期间,曾多次尝试逃跑,却被追回毒打。

直到今年1月,受害少女因遭掳劫者殴打,导致全身骨折后送医救治,亲属才知道少女遭遇,并在医治过程中得知少女已患上性病。

据受害少女透露,她实名检举10人,警方拘留4名未成年人。除此之外,案情一直没有进展。

这一事件的发生,虽属偶然,但是性质之恶劣世所罕见。

众所周知,本案所涉罪名全部都是最大罪名,媒体所报道“掳劫”少女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绑架,而胁迫卖淫实际属于强迫卖淫罪,至于对少女多次毒打,则属于故意伤害罪。当然新闻还有一点语焉不详,少女被掳劫后是否被劫匪强奸?被胁迫卖淫后参与嫖娼男子是否知道少女未满14岁,如上述两点同样存在,还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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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强奸罪,四条大罪叠加,千刀万剐都不为过。而我们所见事实,涉案大部分人仍未被采取实质性强制措施。

难道,就让他们逍遥法外吗?坊间传闻,本案涉案人员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并且未满16周岁,但是这绝不是放纵犯罪的理由。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掳劫,并胁迫卖淫,所涉绑架罪、强迫卖淫罪,罪恶昭彰,士可忍孰不可忍,应依法予以刑拘,并从严从重判处。对未成年少女肆意殴打,并致少女多处骨折,更是恃强凌弱,世所难容。倘若还存在强奸、轮奸行为,顶格处罚,绝不放纵。

否则世风日下,这类贼人必定争相效仿。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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