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身感知远光灯的“照耀”,明白自己开远光灯时周围车主及行人的感受,几名“滥用远光灯”的驾驶人当场“体验”了远光灯照射,直呼:“太刺眼了”“感觉什么都看不到了”。
3月5日,儋州公安交警组织交管一大队在那大城区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了8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当晚21时15分许,一辆车号牌为琼A822**的小型轿车在道路上乱开远光灯,该车被执勤民警发现后及时拦下批评教育。为了对乱开远光灯的司机起到教育与警示作用,执法民警要求该车司机半蹲在地上,直面自己乱开的远光灯。
司机半蹲地面,面对爱车远光灯发出的刺眼光芒,深刻体会了一把远光灯带来的视觉冲击。经过亲身体会,司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远光灯给被照射物体带来的危害。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对该车司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儋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远光灯对他人驾驶造成干扰的同时,也会危及自身安全,行车请切记正确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