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无证生产销售桶装水被罚!烟台公布2022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胶东在线3月17日讯(通讯员 莫言)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公布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对食品安全市场主体予以警醒,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某水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责令立即停止
2022年6月,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龙口市石良镇的某水厂无合法手续私自生产加工桶装水售卖,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桶装水的行为,并处罚没款5万元。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饮料类食品,一商店被罚款5000元
2022年7月26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莱阳市城厢某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饮料类食品。执法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某食品商行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枸杞和梨膏被查
2022年8月7日,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食品商行销售三无梨膏。经核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枸杞和预包装梨膏,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某海产品加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被查
2022年8月19日和2022年10月10日,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立案查明,蓬莱区小门家镇某海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6日、净含量为200克的蓬派鲜脆海蜇和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净含量为200克的岸海渔仓即食海蜇头,经检,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相关要求。对其予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没款10.0664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一粉丝包装厂被罚款5万元
2022年1月10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某粉丝包装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许可包装龙口粉丝。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散装大粉82斤、180g/袋龙口粉丝2700袋,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月饼,一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2年9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擅自在购进的部分月饼包装盒上以不干胶标签的形式虚假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并进行网络销售。执法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203元,没收涉案月饼70个、不干胶标签150个、单包装折盒21个、外包装盒3个,罚款5000元。
一日用品商行经营无中文标签预包装进口食品,被罚款5000元
2022年8月23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对烟台高新区某日用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售未标注中文标签的进口儿童零食若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5000元。
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粉丝被查
2021年12月,执法人员在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园村一处房屋内发现工人正在对散装粉丝进行称量、包装,负责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等相关行政许可。2022年1月15日,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粉丝、整改并处罚没款2900元。
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水厂被行政处罚
2022年6月,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市石良镇某水厂生产的桶装水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该水厂下达行政处罚,整改并处罚没款6018元。
一宾馆制售馒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罚款1万元
2022年5月23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抽查中发现,莱阳市某宾馆的自制馒头,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