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此次通报的多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多为染发、洗发、防晒、面膜类产品,涉及欧莱雅、兰蔻、兰姿等品牌。
陕西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可以依据公布批次进行自查。另外,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去购买正规产品,付款前查看化妆品标识内容是否清晰、醒目,并易于辨认,包括是否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同时,认真查看化妆品标识成分,是否标注了所标示成分的净含量和全成分表。
根据《通告》,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染发焗油膏(自然黑)(标示批号:20211117),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成分比对。
产品标签标示为巴黎欧莱雅(香港)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州总都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ewell美维兰丝润-弱酸修护发膜(标示批号:ZD2D2205),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结果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法国兰蔻国际集团药妆有限公司(商标持有人)、广州金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玉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的YIGAR海元素储水霜(标示批号:20210105CD),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烯酰胺。
国家药监局要求有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停止经营!
据陕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标签标示为生产商广州幂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彤祛痘精华等22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即日起检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秦闻 华商报、陕西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