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并于2018年10月28日与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政府签署了《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临2018-240号公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政府委托公司全面负责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修文产业新城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贵阳修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修文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8日签署了上述协议的承继协议(以下简称“《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公司在《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二、进展情况
现公司、项目公司与修文县人民政府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修文产业新城项目的合作协议,并于2023年3月17日签署《关于解除〈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及其〈主体承继协议〉的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解除《合作协议》、《承继协议》及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权利义务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各方同意上述各份合同文件中约定的修文产业新城项目未开发的部分,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修文县人民政府自行主导或者由修文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公司、项目公司对此不予干涉;
3、在合作区域内,对公司、项目公司在产业新城项目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已履行部分的投资,依据客观事实,修文县人民政府委托了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经各方确认按照210万元作为结算总金额;
4、经三方协商一致,已认定未支付的210万元结算款,修文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修文经开区管委会代为支付给项目公司。逾期支付的,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LPR计取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解除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与修文县人民政府及时跟进修文县产业新城PPP项目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等事项,上述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