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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已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参保人在省外门诊就医(诊断和门诊特殊病备案相符)的,请先与就医医院确认是否已开通该特病门诊异地结算,已开通该特病门诊异地结算的,可以直接刷卡结算;若就医医院尚未开通特病门诊异地结算的,需使用就诊医院就诊卡自行垫付医疗费后,携带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市民卡等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2.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温州市外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享受门诊待遇)
医保咨询电话:0577-65895523
农商行咨询电话:4008057702(现农商行全面承接医保业务)
来源:瑞安新闻客户端
记者 涂冰晴 编辑 丁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