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4日讯(记者 郝薇)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从即日起截至5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2022年1月1日以来,知名度较高的A级景区及景区内住宿、餐饮、零售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我省旅游消费回暖升级。
针对旅游景区,将对如下行为进行严查: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向消费者捆绑销售景区观光车、索道、缆车、游船、保险等费用,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不执行对未成年人、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以及游客反映强烈的其他价格违规行为等。
旅游住宿方面,将对宾馆、酒店、民宿客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费用;不履行价格承诺,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客房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餐饮服务方面,将对未设置标价牌、价目表(册)等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采用“时价”“面议”或违背交易习惯的计价单位等手段,模糊表述标示价格,欺诈消费者;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经营场所以标价签、点菜单或其他点菜工具标示的价格出现“两套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
在零售商店方面,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