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纪委监委对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薛金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薛金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薛金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薛金林简历
薛金林,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苏泰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在江苏电分析仪器厂任技术员;1990年7月起,历任泰县人事局工作人员,泰县县委机要室秘书,泰县县委(姜堰市委)办公室秘书,姜堰市委办公室信息查办科副科长、科长,姜堰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姜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8月,任姜堰市张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7年3月,任姜堰市张甸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8月,任姜堰市张甸镇党委书记;2011年2月,任姜堰市白米镇党委书记、镇长;2012年2月,任姜堰市委办公室主任;2012年12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办公室主任;2013年6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7年3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塘街道(现代科技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2020年10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2021年1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1年4月,任泰州市姜堰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1年7月,任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日前,经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纪委监委对泰州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建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赵建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建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赵建忠简历
赵建忠(曾用名:赵亦谦),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江苏泰兴人,大专学历,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5月起,先后在泰兴县过船综合厂、黄桥电机厂、农机修造厂工作;1972年12月,部队服役;1983年1月起,历任泰兴县劳动服务公司办事员、安置股股长、泰兴县劳动局调配计划股股长;1991年12月,任泰兴县劳动局副局长;2001年9月,任泰兴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12月,任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05年9月,任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人;2005年11月,任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2009年4月,任泰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其间: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兼任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任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其间: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挂职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