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应急”
联合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按照省科技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科技+应急”联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赣科发计字〔2022〕138号)有关规定及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应急”联合计划共2个研究方向的项目指南(附件1)予以发布。请根据申报须知和项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省应急厅系统单位以外的,需联合一家省应急厅系统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负责项目经费承接、转拨及协作研究等工作。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4.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报“科技+应急”联合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项目,要求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必须达到3%。研发投入证明需以辅助账或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等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5.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3个。
3.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申报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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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基地和人才建设计划及定向委托支持项目不在限项之列。
2.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包括未按规定在项目合同到期3个月前提出申请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材料提交。合作单位只可与一家牵头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
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科技业务电子印章。如申报时,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登录系统申报、推荐(企业类项目申报单位办理科技业务电子印章满1年的,申报前,须进行续费)。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 2023年1月18日起,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设区市科技局应会同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区分审核推荐时间),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及项目单位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截止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20日17时。
2.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含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17时。
各相关推单位应在推荐时间截止后5 天内,将推荐函和系统导出的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省科技事务中心工作邮箱。
三、业务办理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受理咨询
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原工商局大楼9楼)。
联 系 人:丰涛、艾金根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二)电子印章咨询
(三)政策业务咨询
省应急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吴振东;
附件 1
江西省 “ 科技 + 应急 ” 联合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型,为江西省“科技+应急”联合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除满足申报通知中有关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具有明确的应用推广前景。申请书中必须要有明确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等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并就考核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可实施性和应用推广前景进行阐述。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础。
(三)每个研究方向支持1个项目立项。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若参加申报的项目数不多于1项,该研究方向则不启动后续评审立项程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
1.项目资助。项目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采取前资助的方式支持,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支持强度不低于1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方的申请以及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和专家论证意见确定。
2.资金拨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执行年限。项目实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周期一般为3年。
四、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一)江西省历史自然灾害分布特点及风险研究
1 .研究内容
基于我省报灾系统数据(1978-2022),结合江西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资料,全面梳理历史灾害损失情况、空间分布、范围、规模等总体状况,补充完善全省历史灾情数据库;采用“灾害系统图谱”理论,挖掘灾害损失构成及时空演变规律,通过地图可视化和专题特征统计联合表达等形式,编制形成多类别专题的历史灾害图集,从多层次、多维度地展现我省历年自然灾害发生全貌及时空特征规律,实现多类别灾害图谱特征分析与综合评价;基于统计学方法和灾害经验模型,探索灾害风险隐患区域分布规律,组织编制特征区域内的多指标灾害风险图集,提出风险防范建议;构建一套历史灾害数据查询展示工具包,基于WebGIS开放工具包实现电子地图叠加与分析、集成展示功能,展现多类别、多层次、多要素信息,挖掘图集综合防灾减灾效益。
2 .考核指标
(1)梳理和总结近35年内(1978-2022年)全省自然灾害发生情况,构建历史灾情数据基础库;系统分析我省历史灾情数据,编制形成《江西省历史自然灾害图集(1978-2022)》。
(2)分析研究灾害风险隐患区域分布规律,组织编制《江西省分类别自然灾害风险图集》,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3)构建江西省历史灾害数据查询展示工具包1套,提供多类别、多层次、多要素的信息叠加与分析模块,实现以电子地图为载体的灾情统计与查询等功能,挖掘图集综合防灾减灾效益。
(4)发表论文≥2篇。
(二)赣南钨矿安全高效开采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1 .研究内容
为解决赣南钨矿山普遍存在的生产工艺较落后、管理水平较低、技术装备水平较差等系统性难题,开展适用于钨矿脉(群)的安全高效采矿方法试验研究,解决钨矿脉低效生产工艺技术问题;开展钨矿山尾砂充填配比及输送特性技术研究,达到充填和治理采空区要求;开展钨矿山地压实时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为有效防治钨矿山冲击地压灾害提供新途径;开展钨矿山小断面通风系统优化技术研究,满足井下多中段多采场新鲜风流需求;集成应用采矿方法、空区治理、监测监控等技术,建立赣南钨矿安全高效开采示范点。
2 .考核指标
(1)优选出适用于赣南钨矿山开采的采矿方法、采空区充填技术与工艺、地压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优化,建立赣南钨矿安全高效开采示范点1个,采矿回采率提高≥5%、采空区充填率≥85%;
(2)申请专利≥1项;
(3)起草地方标准/规范≥1项;
(4)发表论文≥3篇。
附件 2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
步骤 1: 申报单位用户注册
步骤 2: 申报单位设置盖章方式
步骤 3: 申报单位签订诚信承诺
步骤 4: 申报单位添加本单位申报人
步骤 5: 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
步骤 6: 申报人向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
步骤 7: 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
步骤 8: 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推荐单位审核项目申请书、在线盖章
步骤 9: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为同一单位的,由步骤8直接到步骤10
步骤 10:省科技事务中心受理项目
来源:省厅网站、省厅科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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